①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1、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離婚夫妻沒有約定的話,夫妻婚後以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的房屋房地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夫妻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的房產分配約定,那麼該房屋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房屋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②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1、婚後貸款買房,在一般情形下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由雙方協商凱晌困分配;2、無法協商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一、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1、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婚後貸款買房,在一般情形下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由雙方協商分配;
(2)無法協商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盯念應當共同償謹純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辦理協議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辦理協議離婚的流程有如下:
1、准備離婚相關證件;
2、准備離婚相關材料;
3、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③ 夫妻倆兩貸款買房離婚了怎麼辦
夫妻倆兩貸款買房離婚了的分割如下:
1、如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出資並還房貸的,則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房貸還完後孫磨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對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
2、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戚凱槐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高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④ 夫妻一方貸款買房離婚了怎麼辦
有房貸的情況下離婚該怎麼辦
有房貸一般是不影響離婚,因此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且協議離婚的,雙方應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的,一方到離婚,由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離婚訴訟。人民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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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貸款買了房子要離婚怎麼辦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處理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處理分兩種情況:
1.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離婚夫妻沒有約定的話,夫妻婚後以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的房屋房地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夫妻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的房產分配約定,那麼該房屋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房屋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歸誰
在具體房屋分割過程中,如果夫妻雙方就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國家婚姻法解釋的第20條的規定處理,即:
1.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的,應當准許;
2.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由於房屋評估機構按照現在房屋的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房產所有權的夫妻一方應當給予房屋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根據夫妻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之前在夫妻雙方房屋貸款還沒有完成還貸的,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情況來處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的歸誰。
1.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並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把房子賣掉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沒還清貸款,這樣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是不屬於夫妻兩個的,你們夫妻雙方無權辦理房屋分割住房產權手續,可以把房屋分割細則寫入夫妻雙方的離異協議,再夫妻雙方離異協議拿去公證一下,以後還清貸款,在依照夫妻雙方離異協議好的去分割住房產權。
總而言之,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處理,最好是夫妻雙方共同協議處理,不然就要按照法律相關政策處理。以上就是我對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處理知識的整理,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你。
婚後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時房產怎麼算
在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除非雙方有其他的婚內財產約定,將房屋約定為一方所有,否則一般情況下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有權主張分割。分割方式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判決,會根據房屋的具體情況,包括房屋的所有權是否能夠分割,是否有貸款尚未還清,是否已經取得房本等實際情況,結合房屋的出資來源,購買時間,婚姻關系存續時間以及雙方對房屋的貢獻度等,遵循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的原則來進行分割。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有按揭的房子離婚怎麼辦
一、房子按揭時夫妻離婚怎麼辦?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
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塗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並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
2、在雙方離婚後,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並塗銷抵押登記後,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處理。
二、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怎麼辦
1、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於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於變更債務人,應徵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2、通常情況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1)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
(2)另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抵押財產對債務進行擔保。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3)第三,根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原則,銀行可以向離婚當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責任。而根據規定,即使在離婚判決中或者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對於夫妻之間債權債務的分配,也只在離婚當事人之間產生內部效力。
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由哪一方承擔剩餘債務中的具體的比例,不能對抗債權人(銀行)。而離婚當事人一方因為連帶責任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比例承擔債務的,可以向對方追償。
現實生活中,由於房屋的價值較高,很多夫妻都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都會選擇按揭買房的方式。由於按揭房不同於一般的房屋,夫妻在離婚時對於按揭房的分割程序也是比較復雜的,且很容易引發,故此很多按揭房的分割方式會由來判決。
夫妻共同買房,一方還貸,離婚時怎麼分
夫妻共同買房一方還貸,如果房子是婚後購買的,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自行協商分割方案,協商不成由判決,可以判決先由一方使用房子,取得房產證後再另行訴訟要求分割房產。
如果房子是婚前購買的,且登記了雙方名字的,也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如果只登記了一方名字,則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一人還房貸離婚怎麼算
夫妻一人還房貸離婚怎麼算
夫妻一人還房貸離婚怎麼算,現在這個社會,離婚率是越來越高了,而現在離婚的人們最關心的問題就是房產分配的問題了,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夫妻一人還房貸離婚怎麼算。
夫妻一人還房貸離婚怎麼算1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
(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也就是說,對外或者說對於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但是夫妻內部是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如何分擔的,但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生效,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後,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夫妻一人還房貸離婚怎麼算2
夫妻共同按揭購買的房屋,由一方還貸的,離婚時房屋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七十七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訟。
二、如何認定按揭房屋權屬
就按揭房屋而言,支付首付款、以銀行貸款支付剩餘按揭款的行為都是購房方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購房方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時間是房屋登記即房屋產權證書上填發的時間。在離婚案件中,有幾種情形,根據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容易認定按揭房屋的權屬:
1、雙方在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及結婚後以一方名義或夫妻雙方名義購買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房屋產權。
2、結婚前雙方均認可以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在結婚時房款是否付清,只要房屋產權在結婚後取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3、結婚後購買房屋,無論雙方結婚後實際為按揭房屋出資多少,只要沒有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便是以一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也可視為家事代理,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購房,在離婚前取得了房屋產權,房屋即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兩種情形,即使沒有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一方名字,在離婚時都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
夫妻一人還房貸離婚怎麼算3
一、婚後買房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答案是不一定的,應該根據出資情況和房產登記狀態來具體判斷:
1、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於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買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對婚後買房的判決原則
對於婚後買房的財產,如果夫妻雙方有約定,以約定結果為准,並鼓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就要根據產權登記情況、出資情況、貸款情況等因素來分析財產歸屬。
二、婚後買房由一方還貸款離婚後房產怎麼分
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
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如果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雙方應當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減去未還款本金(不含利息)。
⑤ 夫妻的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如何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若雙方事先有約定,按約定執行。若雙方均主張房屋歸自己所有,可進行競價確定最終歸屬。若雙方均不主張所有權,依法拍賣房屋,分割所得價款。法律依據明確,處理方式公平合理。當夫妻對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法院會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法院應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以所得價款進行分割。處理方式明確,旨在公平公正地解決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