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在婚後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這取決於多種情況。若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且房產證上登記為兩人名下,那麼該房產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房產僅登記在一人名下,判斷依據將在於雙方在購房過程中的實際出資比例。如果在婚後將另一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同樣視為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多種財產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些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獎金、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贈與的財產(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例外情況)。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擁有平等的處理權。
總結而言,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是否視為共同財產,主要取決於是否在婚前雙方共同出資、房產是否登記在兩人名下,以及婚後是否將另一方的名字加入房產證。在滿足這些條件的情況下,該房產通常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