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借錢為小兒子還賭債,大兒子有義務償還嗎
無義務,父母親人都沒義義務,幫他償還是出於親情。如果小兒子未滿18周歲,父母是監護人,有權還債大兒子沒有義務。現以年滿18歲,後果自負。
⑵ 父母為兒子結婚所借債務法律上應該由誰還
一般來說,借款人是誰,還款人就是誰。也就是說,兒子、媳婦不承擔還款的責任。
但是,民法上也有規定,如果該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開銷,那麼家庭成員均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是在一起共同生活,那麼這個債務就是家庭債務,所有成員均有義務承擔還款責任。前提是要共同生活。
⑶ 父母借的錢,都是為了兒子蓋房子結婚借的。兒女都已經結婚,這個債務是兒子還還是女兒還
我認為父母借錢為兒子蓋房就應該兒子還,不應該女兒還,因為女兒已經出嫁了,再說女兒也沒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