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婚後買房父母出資父母還貸的情況下,如果父母確定為贈予的情況則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財產,但父母不贈予的情況下,則不應當算做夫妻共同財產。,(一)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二)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三)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民法典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如果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雙方應當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減去未還款本金(不含利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婚後的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夫妻雙方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約定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㈡ 父母參貸是什麼意思
在你還款能力不夠的情況下,父母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全國各銀行都可以。這是央行政策。只有子女、父母、夫妻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其他關系是不可以的。
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主要有委託貸款、自營貸款和組合貸款三種。
1.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白營貸款的組合。2.個人住房委託貸款指銀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託,以住房公積金存款為資金來源,按規定的要求向購買普通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公積金貸款。
3.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1、父母接力貸的條件首先對父母的年齡是有一定要求的,部分銀行規定貸款人只能貸到80歲,而在申貸的時候年齡需要在60周歲以下。2、父母辦理接力貸同時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因為需要向銀行提供工資流水。3、辦理接力貸同時也要保證個人的徵信報告是良好的。
想要辦理接力貸,那麼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辦理,那麼父母借力貸的條件有哪些呢?接下來讓小編跟大家介紹一下關於這方面的相關知識。
一、父母接力貸的條件
1、父母接力貸的條件首先對父母的年齡是有一定要求的,部分銀行規定貸款人只能貸到80歲,而在申貸的時候年齡需要在60周歲以下。
2、父母辦理接力貸同時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因為需要向銀行提供工資流水。
3、辦理接力貸同時也要保證個人的徵信報告是良好的。
二、接力貸的用途
1、接力貸一般是在貸款購房的情況下才會使用到的。
2、但是二手房是不能夠辦理接力貸的,那麼購買二手房的壓力就比較大了,大家一定要謹慎考慮。
3、使用接力貸是不能夠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三、申請接力貸需要准備的資料有哪些
1、申請接力貸必須要本人持效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貸款申請書等等,到相關部門去申請。
2、在申請接力貸的時候,還需要本人的徵信報告,如果是夫妻雙方辦理接力貸,那麼需要夫妻雙方的徵信報告,以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
3、申請接力貸,同時還需要准備徵信報告,所以在我們平時使用信用卡的時候,一定不要出現黑戶的現象,否則銀行是不會給貸款的,銀行會懷疑個人的信用問題。
㈢ 父母辦銀行貸款需要子女身份證嗎
父母辦銀行貸款是不需要子女身份證的。
申請銀行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
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
借款人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
收入證明;
學歷證;
銀行流水;
其他房產;
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大額存單等;
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辦理銀行貸款的流程:
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
准備貸款相關資料;
客戶經理貸款調查;
銀行審批;
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落實抵押、質押、無抵押合同或其他保證合同;
銀行放款;
貸後管理;
貸款到期歸還本金和利息。
㈣ 為什麼夫妻之間有時候會有一些「連心貸」呢
「連心貸」又稱家庭貸款,是貸款的一種,主要針對夫妻、父母和子女之間的貸款關系。通常情況下,當夫妻之間有一方需要貸款時,就可以選擇「連心貸」。
我和另一半有過選擇「連心貸」的想法,但最終沒有進行,是因為我們想彼此互有信賴,另一方不應該因為貸款原因而感到壓力。
很多人不選擇「連心貸」是因為貸款風險太大,潛在的風險包括借款人未能償還貸款本息,或者在貸款過程中產生諸多糾紛等。此外,夫妻雙方可能因此而發生感情問題,削弱夫妻之間的關系,最後可能導致分道揚鑣,甚至可能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所以面對「連心貸」這種事,很多人還是會選擇拒絕。
夫妻雙方還可以採取其他的融資方式,比如傳統的貸款、房屋抵押貸款等方式來支付錢,這些都可以幫助夫妻雙方解決因貸款而帶來的財務壓力。另外,它們也可以堅持把賺取的每一分錢都用在支付貸款上,不要因為把錢借給另一半而延誤他們自己本身支付貸款的責任。
總之,夫妻雙方可以作為朋友考慮「連心貸」,但也要清楚評估潛在的風險,以免「連心貸」的出現破壞夫妻之間的感情。
㈤ 房屋貸款可以和父母一起貸款嗎
可以,沒有明確時間限制,一般以夫妻共同貸款,銀行判定條件不足者,將要求父母擔保,共同借貸,共同還貸。
㈥ 父母欠銀行貸款是否要子女還
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要子女還,由父母雙方自己承擔償還責任。若是父母去世,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按照繼承的相關規定,子女就要承擔債務,在遺產范圍內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㈦ 父母自己有貸款還可以作為我的共同還款人嗎
可以,辦理按揭買房貸款的條件如下:
1、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證;
3、徵信良寬廳轎好,無不良記錄;
4、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5、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伏咐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
7、在銀行開設個人結算賬戶以及具有有效的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7)夫妻父母貸款擴展閱讀
共同還款人的條件和風險
1、共同還款人的條件
職業良好工作穩定高收入一族,另外信用記錄良好,在房貸申請過程中,一般夫妻最為容易成為貸款共同借款人。
2、共同還款人的風險
其實貸款共同借款人說白了就跟我們說的擔保一樣,貸款共同借款人做為擔保的一方,風險就在於,如果貸款申請人無力還錢的情況下,一是會成為貸款還款人,二就是也會影響自己信用記錄慎肆影響今後的貸款。
㈧ 爸媽貸款查我徵信嗎
父母在選擇貸款買房子的時候,一般不會查孩子的徵信,因為父母買房子名義上就是父母的名字。則需要查夫妻二人的共同收入究竟如何,如果二人能夠拿出自己的收入證明或者是銀行流水,一般的情況下鄭高拍並不會查孩子的徵信。但有一些銀行在考慮年齡大的夫妻在買房子的時候,由於年齡的問題,害怕等到父母過世以後房子沒人還款,所以會查看一下孩子的收入證明。
父母貸款買房子
現如今的一些年輕人在考慮父母買房子的時候,都會選擇寫父母的名字,為了在日後不佔用自己的首套房名額。針對於不同地區再買首套房的時候,優惠力度都會有所不同,而作為年輕人為了考慮能夠在其他城市買房子。面對父母在買房子的時候就會選擇寫上父母的名字,父母在買房子的時候主借款人就是父母兩個人,並不會查看孩子的徵信。
要查看孩子的收入證明
如果父母的年齡比較大,在考慮買房子的時候,首先也會了解一下孩子的收入證明。為了證明父母能有還款的能力,現如今在買房子的時候銀行也存在著不放心,害怕主借款人沒有經濟能力還款。這對於銀行而言,如果房子沒有及時還款的情況念段時,就會選擇直接把房子進行拍賣,而這個房子的所有權並不歸父母所有。
了解孩子的徵信
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如果銀行要求要查詢孩子的徵信,這對於銀行而言也只是做到一個保險起見。如果父母們沒有能力還錢的情況是孩子的徵信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所謂的查看徵信,也只是為了保障個人的信用記錄究竟是否良好。但買房子的時候主要看的還是個人收入證明,通過銀行流水能夠看到每個月的進賬究竟是多少,銀行才肯通過貸款項目。
貸款金額大。父母例如爸爸貸款時查子女徵信,是銀行一方查看子女是否有幫還的能力,因為父親貸款金額太大的原因,金額較小是不會查子女徵信的。
如果是家人貸款,是不會查詢你的信用卡記錄和貸款記錄的。只是會查詢貸款申請人的徵信情況作為貸款審核的參考。不同的貸款類型對於徵信的查詢要求有所不同,對於已婚人士,銀行和金融機構在查徵信時,通常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涉及到房產抵押或共同財產,例如房貸、車貸,需查詢夫妻雙方的徵信記錄,夫妻任何一方有不良信用記錄都可喊羨能影響貸款的審批。
貸款的定義: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信用卡的定義:
信用卡又叫貸記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其形式是一張正面印有發卡銀行名稱、有效期、號碼、持卡人姓名等內容,背面有磁條、簽名條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特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再由銀行同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額度內透支。
徵信的定義:
徵信拼音是zhēng xìn,意思是依法採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父親用子女的房子抵押貸款,要查詢子女徵信的。
房子抵押貸款注意事項:
1、你的信用記錄是否良好:銀行在審批房屋抵押貸款的時候,會特別看重借款人的信用記錄,一般都會選擇信譽較好的借款人進行合作。如果你在在兩年之內連續出現逾期超過3次,或者是累積逾期超過6次的用戶,那麼估計你申請起來就難了。
2、抵押的房產有沒有變現的能力:一般來講,抵押給銀行的房產都要有變現的能力,否則銀行是不會接受你的申請的。
3、你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銀行在審批貸款時,除了會考慮借款人的信用記錄是否良好外,還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
因而,如果你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或者不能夠提供收入證明和工作證明,又或者無法提供銀行流水,一般都會被銀行認定為還款能力堪憂的人,認為不具備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資格,甚至連其他貸款的申請資格也不具備。
㈨ 婚後父母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非另有約定,一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婚後父母還貸款,這部分貸款屬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婚前父母就已經購買了房屋並且還貸,那麼這部分貸款不屬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沒有義務為這部分貸款承擔共同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但是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房產證上,那麼這部分貸款也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離婚或者分割財產時,這部分貸款應當平分。
綜上所述,婚後父母還貸款的部分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如果您有具體的法律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詳細解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