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貸流水不夠父母擔保需要加父母的名字嗎
不需要,房貸沒有流水賬,父母作為共同還款人是可以的,但是也需要有本人的流水賬,因為本人是主還款人。如果孩子剛剛畢業,每個月的收入流水不能夠滿足貸款的月供要求,則需要父母擔保。可以選擇性地在房產證上添加父母的名字,但如果父母擔保,則在辦理銀行按揭的時候,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需要本人簽字。
拓展資料:
就算把父母作為共同還款人,你也必須要有收入證明和流水賬單,因為你才是主貸款人,而且所有人都是要有收入流水證明的,一般都是看半年的收入流水算平均每月均值,達到月供的2倍左右才可以,並且不是所有銀行都可以同意父母做共同還款人的。 本人今年買房,有的銀行是不允許父母做共同還款人的,但是你的流水只需達到月供的1.1倍就可以,有的銀行允許父母共同還款,那就需要總流水達到月供的2倍。流水上有什麼問題可以跟客服經理溝通一下。 (1)收入不夠父母擔保父母有貸款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房貸還款方式:等額本金、等額本息、雙周供等; 房貸首付:首套房按揭貸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貸款年限:一手房貸款年限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時貸款年限加上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
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按照規定你父母是可以當你的擔保人的,但是也要滿足一定的要求才可以。按照《擔保法》第七條的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證人。但需要補充說明的是:雖然擁有自己的財產,具有代為清償能力,卻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作為保證人對外提供擔保還需要取得監護人的同意才可。
② 沒有工作買房子是否能父母擔保貸款
一、沒有收入,父母可以擔保買房。
二、房貸需要擔保的原因是可以增加審核通過的幾率。
因為房貸一旦有了擔保,那之後哪怕會出現借款人無力償還的情況,銀行也可以去找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是需要承擔起相應擔保責任的,銀行不用擔心發放的貸款資金收不回來。
不過房貸沒有擔保也沒關系,並不是所有的貸款都需要擔保,其實貸款能否通過審批,主要還在借款人本人。
③ 流水不夠房貸父母擔保
法律分析: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償還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擔保文件,當借款人不能履約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物的擔保,是以特定的實物或某種權利作為擔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約,銀行可通過行使對該擔保物的權利來保證債權不受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④ 銀行流水不夠的話,可以找父母做擔保嗎
如果你的銀行流水不夠,你是可以讓你的父母當擔保人的,把他們的最近三月的收入明細給銀行就可以了。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1、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2、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4、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4)收入不夠父母擔保父母有貸款擴展閱讀:
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