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因一方債務能強制拍賣夫妻唯一按揭房銀行會同意嗎
會,個人欠下的債務,人民法院在權利人申請的情況下,可以對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屋查封,但能不能執行,要依據房屋是否為生活必需的房屋而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夫妻一方如果能夠證明該不知情的債務,為另一方的個人債務,不知情方就不用承擔償還義務。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法律規定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法院強制拍賣房產程序
1.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評估房屋價值;
3.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託拍賣公司對房產進行拍賣;
5.競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6.無人競拍或拍賣失敗的降價10
20%再次委託拍賣公司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再降價拍賣,最多進行三次拍賣。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1065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 老公欠債夫妻共有房子會拍賣
個人欠債夫妻共同房產是不能被拍賣的,首先,該套房產本身就是夫妻兩個人必要的居住場所,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其次,既然是個人債務,那另一半本身就沒有幫助償還的義務,法院有權利執行夫妻共同房產中一方的份額,該套房產不是誰一個人就能單獨處置的。
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法院有權利執行夫妻共同房產中一方的份額。另外,必要的居住場所可以查封,不能拍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段中絕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 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
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哪些是夫妻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基於夫妻關系的確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夫妻關系,便談不上什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系建立前,夫妻雙方是彼此獨立的沒有法律聯系的民事主體,任一方所舉之債當然是其個人債務。
2、婚內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正如婚前個人債務可以通過約定而使之成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樣,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共同債務也可以約定為個人債務。但是,這種約定不得以逃避債務為目的,否則該約定是無效的。而且,夫妻將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效力只對夫妻雙方內部而言,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除非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如果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夫妻仍應就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夫妻一方以握姿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無論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夫妻任一方對自己的個人財產有完全的獨立支配的權利。因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所負的債務理應為一方的個人債務,除非夫妻明確約定為共同債務。
4、夫妻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擔的債務。
在夫妻家事代理權范圍外,對外負債應由夫妻雙方合意而產生,夫妻一方擅自舉債的行為與夫妻的對方沒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不符合連帶債務的特徵。如果夫妻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而產生債務,則該債務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5、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債務。
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對受害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時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論是自己管理還是委託他人管理,又此產生的債務顯然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因為該債務是基於一方的個人財產而產生,該財產的利益為一方所獨自享有,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夫妻另一方不享有財產權利,當然不用承擔因管理財產而生發的債務。
7、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所發生的債務。
夫妻任一方對個人財產擁有所有權,任一方以個人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為法律禁止,但由於擔保行為而發生的債務另一方則無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當然夫妻約定或相對方事後追認的情形除外。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在為對外擔保行為時應徵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後夫妻有明確約定或夫妻另一方作事後追認,否則一方要單獨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培扒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 有貸款的房子公開拍賣能賣掉嗎時間是多久如果一方不願意賣房子怎麼辦准備離婚,房產證有夫妻雙方的
1、貸款房子當然也是可以拍賣的,拍賣時間看具體價格具體情況來分析 ,不好說要多久的。
2、關於離婚房產,我個人從法律程序來看 ,如果你決定離婚,應該先辦理離婚手續 ,到時候關於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到時候看房子歸誰,財產如何分,如果房子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則你可以提出出賣該房產,此時你前妻不同意則應當支付你該房產價值一半的費用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