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輛有貸款,可以夫妻更名嗎
若是車更名,需要貸款還清後才可以進行更名的。
B. 貸款車,夫妻間,怎麼把車主戶名變更女方,過戶給女方需要什麼和怎麼辦理。
需要車輛貸款按揭還清,解除抵押之後,車輛手續證件齊全,違章事故處理完畢,才可以申請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C. 貸款買車期間夫妻能更換車主嗎
不可以的,車牌的有名字的,除非過戶牌照,不然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去融租e投平台買車,就不一樣了,車牌是車上面帶的,等還完款以後方可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其中可以任意的選擇。。
D. 貸款中的車輛夫妻間可以過戶嗎
不可以辦理過戶。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明確規定,車輛在質押或抵押期間,車管所不會受理車輛的過戶申請。
E. 貸款的車子貸款可以轉給夫妻嗎
夫妻共同債務的判斷標准之一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應屬於共同債務。
一般情況下,如果汽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則與之相連的銀行貸款也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如果一方否認債務為共同債務,則汽車也會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汽車如果是在雙方婚姻期間購買的,且僅用於一方或雙方生活使用,雙方也不存在婚前或婚後財產約定,則一般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債務也會被認定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F. 夫妻之間的貸款車,車名是我老公的,怎麼能過戶到我名
屬於貸款車輛,貸款車輛在按揭期間是無法過戶變更姓名的,只能還清按揭貸款、解除抵押之後,車輛手續證件齊全,違章事故處理完畢,才可以申請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6、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貸款車夫妻可以變更嗎擴展閱讀
一、車輛過戶需要的手續
1、來到過戶大廳後,出示相關材料領取一張《XX市舊機動車買賣合同》,雙方各自填寫資料。填好後,拿上以上所有的資料就可以去辦理「轉移受理」。
2、直接將車開到過戶驗車處,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需繳納35元的拓號費。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這些辦完後,可以將車停到停車場,進入過戶大廳辦理手續。
二、以下的車是不予以過戶的:
1、申請車主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及變更載貨重量、乘員人數的。
3、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要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4、達到報廢年限的(對已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使用性質為自用的汽車,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在達到報廢使用年限後兩年內,准予申辦過戶登記,但不準轉籍)。
5、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車輛過戶
G. 正在按揭小車夫妻能變更嗎
按揭的車在按揭沒有還清以前,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但是可以做說面的財產約定。
H. 夫妻雙方 貸款車輛能過戶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車輛,車管所不會受理過戶申請,
過戶車輛需要雙方身份證,以及車輛手續證件,違章和事故需要處理好,不需要駕駛證,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