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婚後買的房子,房貸男方用自己工資使用父母的名義還貸款,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沒有說最關鍵的,房屋產權證上是誰的名字。產權是誰就是誰的房。如果是你父母,與你夫妻就是借貸關系。前提是沒有預先簽訂協議或合同。
② 結婚後工資要給父母嗎
結婚後工資是否要交給父母,主要看以下兩種情況來決定。
如果婚後依然和父母住在一起,所有的衣食住行都由父母在保障,可以把工資交給父母,留下獎金部分供小兩口自己支配。
如果婚後與父母分開住,沒有必要把工資交給父母,只需要在父母的生日以及過年這類重大節日時給些錢或者買些禮品送給父母。
結婚,意味著擁有自己的小家庭,已經能夠完全獨立生活了,因此以前習慣把工資交給父母保管,讓父母替自己存款,現在就應該改變交付對象了,把工資交給老婆保管、理財,供一家的開支之用。
③ 女方沒結婚前貸款給父母買一套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那還是父母的房子嗎
這一些都是屬於這一個女人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的,之後還的那一些工資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他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
④ 婚前男方父母買房,想婚後用兒子工資還貸款.請問是否屬於女方參與還貸了
你好,這要看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如果證上是父母的名字,貸款按揭是不能以兒子的名義辦理的,還是父母的賬戶辦理按揭,兒子自願的話可以給父母工資參與還款,這種情況下房產所有是不涉及兒子和女方的。如果是婚前,父母為兒子付首付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如果婚後是兒子的工資還貸,如果女方有負責日常的生活開銷,則實際上房產也有女方的份,也算是女方參與還貸了。
⑤ 婚後按揭買房,男方父母給交首付,夫妻共同還貸款,打算房產證上寫男方名字,且由男方每月從工資卡上還貸
婚後買房,最好是寫雙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父母所出的首付款可以作為借款或贈與,由小夫妻雙方寫出借條或簽訂協議。
⑥ 男朋友把他所有的工資都給他父母還貸款了,我還要跟他繼續嗎
這還用問嗎,肯定是趁早分手啦!這樣的男人要來干嗎?本來女人找老公就是為了有一個依靠,可是現在卻反過來讓他依賴,還要養著他,簡直豈有此理!這種男人簡直不要臉
⑦ 結婚前老公每個月還房貸2仟多,結婚後老公把這個錢給了爸媽,說是孝順爸媽的,然後他爸媽每個月給還貸款
你老公太聰明了!
這樣,房子的首付與你無關,貸款又是父母還的,整個房子就與你無關了。
悲劇啊!碰到這樣精明的男人!
從情理上肯定是說不過去的,大半的收入交給一方的父母。
但法律上怎麼說,真的就不知道了。
你還是要慎重啊!
⑧ 假如結婚後,我每個月把一部分工資存到父母的賬戶下,等過10年後,突然離婚了,我這幾年存到父母賬戶下
這錢假如他不知道,則不屬於共同財產,自然歸你個人所有!假如他知道,且有證據證明是在夫妻關系存在時產生的,則屬於共同財產!
不過我有些納悶兒的是:兩個人若是存在如此心機過日子,那這婚還結個什麼勁兒啊,你直接自個兒過,不就結了,不管掙多少,都是自己的,何必勞心費力的去嫁人呢!
咱再假設一下:假如那男的也和您這般心機,您會答應跟他過日子嗎?
送您一句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⑨ 婚後用他父母的賬戶由我們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⑩ 婚後想把工資卡交給父母使用
您好。可以在婚前和您的雙親簽訂一份贈予協議,處分未來數年的收益,並明確這個贈予不可撤銷。直接簽訂就可以,能去做個公證最好。另外,因婚後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您需要和您的未婚夫簽訂一份知情同意書。相關的法律法規比較分散,但法理是比較淺顯的。如您需要,可代為撰寫相關文本。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