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婆結婚前的助學貸款由誰來還是應該我自己承擔嗎其父母是否有義務償還一部分(婚前並沒有人告訴我)
婚前個人債務由其自己償還,你作為老公,在其無能力償還的時候,應當負有幫助義務。
他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因為嚴格按照法律來說,成年後,父母已經盡完了撫養義務。
Ⅱ 還助學貸款讓家裡幫忙我錯在哪裡
不是有欠條嗎?可以起訴 不過你確定這樣做真的好嗎? 按照常理來說 你結婚的時候也是成年人 而且有工作 也就是說有了 經濟能力 所以父母給你 就是給你了 不給你 也是符合法律的。
說實話,你有點不孝順,為了自己的生活 你考慮過你母親有多難做嗎?爹是後來的 媽可是親的,再說 後爹不還給你錢了嗎?你親爹一毛都不給你 你能怎麼樣? 你倆一個月才5000 你還背著助學貸款 你哪來的自信去貸款買房子?? 不過事情已經這樣了,說多了 也沒用 只能想辦法 管單位借 或者讓你媳婦家 拿點先渡過難關。兩個人的日子 你為了她結婚買房 她也應該分擔一點是不是?還好只是1W5 只要想想辦法借借 應該問題不大的 要是只能同福 不能共難 呵呵 你懂的。
或者是反過來 你象家裡借 後爹也好 親爹 你給他們打欠條 你再慢慢還。你後爹說的沒錯,結婚後,是該孝順父母的時候了,還管父母要錢 是有點。。。 還是建議別弄僵了 你是無所謂 你母親呢?她怎麼過? 再說 你後爹供你養你 結婚還是拿了錢的 不比你親爹強?有能力找你親爹要去,管你後爹要 有點丟人啊 兄弟。
Ⅲ 老公的助學貸款應該誰來還
你老公畢業兩年了連一萬多都沒有掙到嗎 早該還了不過你們結婚了如果正好有錢就還了唄 又不是很多錢 還不起夫妻之間還是不要分那麼真 特別是在錢的問題上更不好太計較
Ⅳ 馬上要上大學了,聽到朋友說助學貸款。家裡的條件,不好但也不差,可是我不想讓父母再做操勞我想自己試著
申請材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填寫資料的時候可以讓人幫下忙。讓村幹部開份證明文件。
Ⅳ 助學貸款是父母還還是自己還
一般情況下,是要你自己還,
所以,對此要小心謹慎,珍惜這筆助學款吧,
這是幫你上學的,不是讓你在學校充面子,高消費的。
將來工作了,你可以慢慢還。
實在萬不得已,父母也是可以幫你還。
不過,你得考慮一個問題,既然現在你都要求助助學貸款,
那將來,你的父母也可能同樣沒有能力幫你償還這筆錢。
一切還是要靠自己。
Ⅵ 上大學的時候是辦理大學生助學貸款的,現在結婚了,該不該讓父母給我還
雖然貸款是你父母幫你辦理的,但是實際貸款人是你,你如果不還的話,是記在你的個人徵信記錄里的,伴隨終身。所以於情於理,都不應該讓父母還。
Ⅶ 辦理助學貸款必須是和1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嗎別的家人可不可以,但還
共同借款人需到場簽字。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辦理貸款的。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的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Ⅷ 我是獨生女,我上大學申請的助學貸款,畢業了就沒讓爸媽給還上,想自己掙錢還,但結婚後,由於身體原
你申請的助學貸款時候,尚未參加工作。應該是你的監護人負責還貸。至於彩禮錢,這個就你們自己協商了。
Ⅸ 別人拿的,說是助學貸款,讓我去證明一下,如果他不還了,會不會對我信譽有影響,或者讓我代還
讓你去證明,相當於你去當他的擔保人,貸款人不還對你的影響是很大的。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在成為他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兩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另一方面,還要摸清貸款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對擔保人來說,風險大小主要取決於貸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大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多少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貸款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可以償還貸款。再者要摸清貸款人負債的多少。如果貸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財產與貸款數額相差較大,或者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就不要為其提供擔保。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