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呢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房產證上的名字可以是其中一個人的,也可以是雙方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B. 房產證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可不可以夫妻兩人共同公積金貸款
房產證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可以提取夫妻兩個共同的公積金。
以下是提取須知
在職職工提取: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
非銷戶提取
受理地點
主城區: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遠郊區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註:主城區繳存單位前往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所在地所屬的辦事處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遠郊區縣繳存單位前往各區縣分中心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
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職工個人填寫《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2.單位填寫《單位提取職工公積金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3.單位填寫《職工使用提取公積金明細表》(一式一份/每批)
4.單位填寫《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一份/每批)(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1.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且滿足以下條件的:
(1)購買商品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2)購買房改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3)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4)購買再交易房、拍賣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5)購買保障性住房,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的。
2. 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商業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提取額度不超過首付款額度,以後各次提取,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首次及以後各次提取額度,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2)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參貸人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3)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公積金貼息貸款的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參貸人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公積金貼息貸款未還清前,不能以其他條件辦理提取(銷戶性提取除外),職工當次可提取額度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實際還款額度。
3.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內的;
4.租房自住,在租賃合同期限內的;
5.繳存職工為農民工的;
6.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條件每年只能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前後提取時間間隔1年以上),銷戶提取和提前還清貸款除外。
2.公積金貸款職工(含參貸人、配偶)在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還清前,除銷戶提取外,只能辦理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的本息提取。
非銷戶提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職工購買商品房付清購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購買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購房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房改房管理部門出具的准購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3)購買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協議)、過戶完畢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契稅完稅憑證。
(4)購買拆遷安置房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5)購買拍賣房的,需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屋所有權證。
(6)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保障性住房銷售部門簽章的購房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准購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職工購買商品房償還商業貸款的,按以下兩種方式辦理提取:一、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憑據(發票或收據);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二、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注意:職工提取購房首付款,無法提供首付款發票,只能提供首付款收據的,應當提供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職工購買再交易住房償還商業貸款的,按以下兩種方式辦理提取:一、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收據、全額不動產發票或含有計稅價格的契稅完稅憑證;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二、償還商業貸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借款合同》、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②以後各次辦理時,應提供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注意:職工提取首付款,如提供契稅完稅憑證且無計稅金額(計稅價格)的,還應當提供含有計稅金額(計稅價格)並加蓋房地產權管理機關或稅務機關檔案查詢章的契稅完稅憑證查詢結果。職工提供的首付款收據上的付款金額應同全額不動產發票上的購房總金額或契稅完稅憑證上的計稅金額(計稅價格)與職工借款金額之差一致,不一致的以後者為准。
(3)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只需填報提取申請表格。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時參照商業貸款方式提供資料)
(4)償還公積金貼息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時,需提供購房合同(協議)、借款合同、對應時段還款明細;以後各次提取時,只需提供對應時段還款明細。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4.租房自住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租賃商品房的,應提供租賃行為證明材料、房租完稅證明或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出租房屋專用發票。
(2)租賃廉租房或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門簽訂的租房合同(協議)、租金繳納證明。
配偶租房自住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5.繳存人為農民工的,需提供農村戶口證明。
6.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7.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需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薄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銷戶提取
受理地點
主城區: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遠郊區縣: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註:主城區繳存單位前往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所在地所屬的辦事處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遠郊區縣繳存單位前往各區縣分中心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
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職工個人填寫《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2.單位填寫《單位提取職工公積金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3.單位填寫《職工銷戶提取公積金明細表》(一式一份/每批)
4.單位填寫《重慶市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一份/每批)(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註:辦理提取前,需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職工公積金賬戶封存)
銷戶提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離休、退休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離退休證明。
2.完全喪失, , 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 關系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同時,原則上還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職工個人賬戶證明。
5.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6.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認定的死亡證明。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有效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公證機關的證明。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與原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農村戶口證明或外地戶口證明。
備註:
1.所有表格格式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制發,單位可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所提供的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行政鮮章。
3.所有要件一式一份,一律用A4紙復印。
4.非銷戶提取與銷戶提取分別申請。
C. 夫妻雙方都要公積金貸款,房產證上名字都要有嗎
房產證上寫你夫妻兩個名或一個名都可以,只是,如果要用到兩個人的份額申請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支取的,都要帶上結婚證及兩個人的身份證。辦理貸款的時候,雙方都要到場。
D. 房產證上夫妻雙方名字,可以用丈夫的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
公積金貸款的資料有: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收入證明;
(6)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7)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E. 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子,房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貸款可以用兩個人的公積金還嗎
如果有結婚證,可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去申請,兩個人共同還貸。
辦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並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後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託銀行,由受託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5)房產證名字和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F. 夫妻二人公積金貸款房產證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共同財產,你若認為為你的個人財產,需要與你的愛人以書面的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根據最新的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G. 用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只寫一人名字嗎
可以的。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H. 房產證上是一人名字,可以用夫妻雙方的公積金來還貸嗎
房本是老婆的名字,可以提取老婆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貸款的本息,具體提取額度各地政策不同。手續向當地管理中心了解或12329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