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在辦理按揭貸款過程中,突然雙方離婚!貸款還沒批下來,可以終止合同嗎
1、合同是兩人名字,以後產權證肯定也寫2人。如果現在能找開發商協商只寫你一人名字、銀行也同意,你可以改合同只寫你一人。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只能等房產證下來後,帶離婚協議或法院的離婚判決到房管局辦房證變更登記,變成只寫你一人。
2、貸款過程中離婚了,肯定景程貸款,銀行知道後,會重新考核你的收入水平、還貸能力,如果銀行發現你的收入水平不足以保證貸款償還,可能會不批貸款或者提高條件,比如貸款額度可能降低或者不批了。
3、貸款下來後轉成你一人名字,向銀行申請,銀行考察了你的收入水平後才會給轉。其實不管你一人名字還是二人名字都無所謂,你只要按約定還貸款就沒人會找你。
4、離婚流程,最方便的是辦協議離婚,你們2人都同意離婚,也對財產和債務達成一致意見了,寫好離婚協議,帶上各自的身份證和結婚證、照片,一起到一方戶口地的民政局去拿離婚證,人不多的話有半小時就能辦完了。
如果對財產和債務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到法院離婚,那個可能會很慢,大概2、3個月吧。
5、財產分割不是必須公證,但公證後效力更高。財產分割在離婚協議中寫清楚,到民政局備案拿到離婚證後就生效,不公證也可以。
2. 夫妻貸款買房期間還沒有辦完貸款手續,突然離婚了,該怎麼辦
這些數字啊,不用說了,就是反正舉個例子就是比如說房子好,你們貸款的話,現在已經付了,我付了10萬,然後呢,你們在這一年又又付了20萬,那麼就是說現在誰要這房子就把那付了那20萬的利息貸款錢分成一半給別人,然後那個首付的錢如果是誰的你要分,然後好就完了,房子就給他了,剩下的利息錢誰願意去下房子就去付利息就完了唄。
3. 夫妻買房申請貸款中途離婚
可以去申請放棄貸款請求,如果已經貸款批下來,產權離婚有規定分割
產權的話法院會幫你分清楚的,如果你們離婚了貸款可能會有影響,因為銀行當初審批的時候是按照你們夫妻兩的收入來算的,如果離婚只有你來申請貸款,可能貸款就貸不了這么多。
4. 夫妻雙方有共同貸款 要離婚該怎麼辦
夫妻共同貸款女方要離婚是需要雙方共同進行償還。
根據婚姻法規定,公民若需要辦理離婚手續,無論是誰先提出離婚,婚姻關系存在期間雙方的債務是需要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5. 婚後男方貸款,離婚的時候怎麼辦
婚後男方貸款,一般情況下,離婚時為夫妻共同債務。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後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後的共同債務。
具體情形如:
(1)離婚時雙方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所負債務作出處理,離婚後債權人主張權利的;
(2)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雖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但離婚後債權人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的;
(3)離婚後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財產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如共同委託的評估費、鑒定費、過戶費等財產處理費;
(4)因撫養子女或行使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權益所致的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8條規定: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6. 夫妻關系存在期間在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共同債務共同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6)夫妻貸款中途離婚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