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一方隱瞞對方的情況下借款,債務如何承擔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最高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百七十一條 如依有關實體法的規定有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權利義務承受人或受益人為被執行人。
一、您可以先通過與對方協商解決糾紛
1、如果能協議離婚,最好協議離婚,這樣比較快;
2、雙方可以對於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
3、雙方准備好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離婚協議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4、對於其個人債務,你可以拒絕承擔;
二、若調解不成功,建議您找律師打官司
1、如果無法協議離婚,你可以帶著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戶口薄、離婚起訴狀以及其他材料到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2、收集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同時收集對方的債務未用於家庭生活的證據;
3、即使訴訟離婚,在庭前、庭中還是可以調解的,盡量友好協商解決;
4、無法調解的,積極舉證,等待法院公正判決
B.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這是最氣人的,不能還,雙方連帶責任
C. 如果夫妻一方瞞著對方去貸款買車了另一方該如何處理
已經形成了事實,只能認可。但不要認可貸款債務。
D.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婚後債務,基本是屬於夫妻共同承擔的。即使離婚,債務也會一起平攤,除非你能舉證出夫妻債務,沒有用於你們的共同生活,並請法院裁決劃清債務關系,這種情況通常也需要你的丈夫,配合的情況下,才可以和他畫清界線,與你沒關系。
E. 請問夫妻一方黑名單 以另一方名義貸款買房 房產證上可以寫夫妻雙方名字嗎
可以的。貸款名義的寫在前面。
即使不寫,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F. 夫妻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一方隱瞞對方的情況下和其父母,貸款買房了,並且只寫其母之名,請問房子的成份
要看具體情況。買房的來源是否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子女明確表示購的房系贈與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財產;若單獨說明購的房只是贈與父親或母親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財產;
若子女購房的目的是屬於只供父母居住,且財產的所有權仍屬子女(子女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一方明確表示用自已掙的勞動收入來為父母購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確承認屬於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財產了)。
G. 夫妻一方私自用對方身份證貸款,另一方可以拒絕還貸嗎
一般情況下你應當承擔還款義務。如果經過債權人同意,可以變更貸款人。
正常的商業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貸款人現場簽字確認等環節,僅憑身份信息無法獲得貸款。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網上貸款,應該屬於網上小額貸款公司。雖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義進行貸款,但一般情況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第一,由於是網上貸款,雖然你聲稱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貸款,可以據此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但由於網上貸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機號、財產狀況等私人信息,實際上較難證明實際貸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實際貸款人是你丈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從夫妻共同債務角度出發,你也很難證明該筆貸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當然,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丈夫確實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為貸款、債權人未盡到審慎審查義務、該筆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擔還款義務。此外,如果經過債權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將貸款人變更為你丈夫,並明確你不用承擔還款義務。
H.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向別人借款,別人有責任嗎
1、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配偶要承擔償還責任,債權人沒有責任;
2、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復》((2014)民一他字第10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14)蘇民他字第2號《關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性質如何認定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傾向性意見。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於案涉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I. 夫妻一方想瞞著對方單獨買房貸款 有什麼方
理購房和貸款都是以家庭為單位, 購房和貸款都需要出示你和配偶兩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收入情況證明,你一方,辦不成。
J. 夫妻一方隱瞞對方進行信用貸款可以舉報嗎舉報後會影響其徵信記錄嗎
信用貸款不需要夫妻雙方出面,貸款只要正常還款,就不會在徵信上造成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