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房付首付,由男方一方還貸,並在房產證上添加女方名字,請問離婚後是否屬
1 雖然是男方父母付首付以及男方還房貸,只要權屬加上女方名字,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自願贈與行為,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2 離婚時當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❷ 婚前按揭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貸款男方家人還!
1.婚前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婚前一方購房丙登記在自己名下,房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這種情況,如果離婚的話,房屋所有權一般屬於購房一方,如果是按揭購房,那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共同還貸占房款總額的比例部分的房屋增值價值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加名的情況屬於對加名方的贈與
婚後如果加名的話,在沒有書面夫妻財產約定的情況下,加名行為視為對被加名一方的贈與,事實上在辦理加名手續的時候工作人員也會告知你加名後對方就有相應的產權,而且房產證上也會記載清楚。如果這種加名無效的話,那也就沒有加的意義了。
3.「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規定的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的情況,您說的情況並非新規定,早就有
關於婚前購房以及婚後加名並非新的規定,婚姻法早就有相關規定。房屋屬於登記生效,既然在權屬證書上加別人的名義,一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意義。否則登記行為本身就沒有必要了。
❸ 婚後男方父母掏的首付,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款,房產證上寫有女方的名字和不寫女方名字,離婚的時候有什麼區別
婚後買的房產系男方父母交的首付,不知首付款父母是送給你們雙方的還是給兒子個人的,或是借給你們,如果要還的話,等於夫妻還欠款外。還要共同還首付款,離婚時可各得50%的份額,如果此款是送給兒子個人所有,房產證上是寫的你們雙方的名字,完清房價款後,男方所佔比率要大一些。離婚時房產折價按市價計算時,男方所分的房價款比率要大一些,所得的房價款要多一些 。
❹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首付,房本上可以寫女方的名字嗎
可以,不過尊重出資方的想法比較好,強求可能會傷感情!
❺ 問題一:夫妻婚後買房 男方父母出資 寫女方名字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 產權歸誰
如果寫的是女方的名字產權歸女方所有。
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更名後名字是誰的產權就是誰的。
如果是房屋的貸款,當房屋的產權轉移而隨產權轉移。
❻ 婚後,男方父母首付,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房貸卻是寫的女方的,對女方有利嗎
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❼ 律師您好!婚後貸款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交的,貸款時寫男方的名字,但是女方跟著共同還貸款
女方共同還貸款的有房子的一部分。如果房產證是男方名字,房子首付部分屬於男方個人所有,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要補償女方婚後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子升值部分補償;如果是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注意保留自己共同還貸款的證據。
❽ 婚後男方父母出錢全款買房,但寫的是女方的名字,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先來說說我的情況,我和我老公結婚6年,去年生了寶寶,現在專心在家帶寶寶,房子是他爸媽以前的老房子,因為有房子所以,我們也沒准備再去買房,最近老公准備花十萬去買車,我一個人在家帶寶寶不可能出去賺錢,我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從來沒有想過要離婚,但是今天無意中看到這條消息,我覺得對於我這樣的家庭主婦來說是極度不公平的,如果他父母沒有房的話,那麼我們肯定會要自己賺錢買房,就是有這種前提條件,我們的錢就會用到其它的地方,那要是哪天萬一老公出軌了,我怎麼辦?我乖乖的給小三騰地方嗎?還是我要求老公什麼都不要買省錢再買一套房呢?在沒有人帶寶寶的情況下,我是不是把寶寶一個人扔在家裡,出去賺錢買房呢?我始終不明白這是什麼法規,我們的權益在哪裡啊?我難道要求老公不要買車再去買一套房子,他會同意嗎?我覺得這種法規不完美,沒有考慮到我們這樣的家庭主婦,而且會影響到夫妻之間的感情!孩子才九個月,我一個人帶如果要帶到她上初中或者高中,那麼這十幾年不能出去賺錢,那我這輩子還能買什麼房子?難道真的離婚了我就要面臨無家可歸嗎????
❾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證寫女方一人名字,貸款共同還,離婚時怎麼分
首付款大部分來源於男方父母,貸款由雙方共同歸還,男方對房屋的貢獻較大,在分割時男方可適當多分。對於女方的補償數額,應當按照房屋目前的市場價,扣除男方使用婚前個人財產支付的部分及剩餘銀行貸款金額後,從公平原則出發,由法院予以酌情確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9)婚後男方父母貸款寫女方名字擴展閱讀:
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