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首付,想寫雙方名字,怎麼操作
由於未婚,銀行肯定不給以兩個人名義貸款。
1)購房合同可以寫兩個人名字,肯定好使嗎;
2)到時候辦房產證不是看貸款合同而是看購房合同;
3)辦房產證不必等到婚後,按購房合同直接可以寫兩個人名字。
❷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的名字),糾結要不要結婚
嫁人主要看男方值不值得你付出。男方給的禮金少,16年下半年結婚,房產證不加你名字等等,都是源於你自己的所作所為,未婚先孕,自己就沒尊重自己,現在男方家可以隨意苛刻你,因為孩子不等人,最後不管生下來湊合過,還是堅決分手打掉孩子,身體受損和難堪的都是你自己。關於房子問題,人家出首付買的房子加你的名字確實不夠合理,不過女方為了保障在婚後參與還貸的合法權利,你可以和他們提出,還房貸的錢由男方出,但是從你的賬戶還進銀行,這樣你就有證據參與還貸,不過估計你談判很難,因為現在處於劣勢的是你,打掉孩子身體上心理上道德上你都會有所顧忌的。
❸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並且婚後由父母還款的房產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1、婚前父母出資,相當於父母的贈與,房產是以男方名義貸款,法律上承認是男方還的貸,父母自願償還也只能算贈與。婚前部分有證據能證明是男方婚前財產,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是屬於父母贈與夫妻的,
2房證上如果寫男方與其父親名字,沒有註明份額的話,表示男方與父親各50%的產權,無其兄弟的份。如做為遺產來分配的話,父親的份額則是由母親一半,父親的父母、母親、男方兩兄弟等人來分配另一半。
3可通過銀行轉帳,由父母的帳戶上轉至男方帳戶上,但是這樣也只是證明父母贈與的,最好能有借款證明,或是在還款協議中註明。
4、產權人是誰,誰就是權來處置房產,如果是男方及其父親的產權,那由兩人分配(未註明份額則雙方各50%,或者是說男方夫妻及男方父親各50%)。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具體以法律為准,以實時的法律法規為依據。
❹ 男方父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條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綁架,不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該自己的還是自己的。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部分,就是首付20%15萬,歸男方所有,沒有任何問題。另外這15萬的房產增值部分也歸男方所有。
婚後財產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資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該部分產生的房屋增值,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產權證姓名:
寫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資,無可厚非。但是寫了三人,則大家都有還款義務,而不是有男方個人或者你們家庭出資。特別是如果你要考慮到主張權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資證據,因為這部分屬於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 如果寫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證明,表明擁有房屋產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關鍵記得:不寫你名字也不影響你對該房屋擁有產權,當然將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你不能主張房產,只能要求現金補償。
至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問題:
夫妻雙方婚後的所有收入沒有特別約定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他工資還房貸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屬於雙方義務,權益共享,義務均等。 至於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費屬於贈予性質。從理論上講可以公正只給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現實。
本人律師,第一次回答網路問題,碼了這么多字,希望你能滿意。
❺ 婚前婚房還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產證是男方父母的名字
這個房子跟你們沒有關系,法律也是承認是父母買的,因為首付和貸款都是人家父母出,除非人家改成你們的名字。
❻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買房,貸款寫的男方名字,婚後男方父母還款,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按你說的這些情況,如果都有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買房行為發生在結婚證頒發之前,那就證明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又有銀行記錄證明還款人和款項來源,盡管寫的是男方名字,而且是負資產,負資產差額(也就是銀行貸款)是由男方父母逐漸補齊的,這個過程中盡管財產上寫的是男方名字,實際財產的所有人仍然屬於男方父母。從這兩點上來說,第一點,這是婚前財產,第二點男方不是財產的所有者,所以這個房產,從法律上離婚時不會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女方不享有此房產的分配權。
❼ 婚前房子是男方父母付的首付,貸款由婚後男方單獨支付,離婚時,房產如何歸屬
估計你們應該是沒有做婚前財產登記的,那麼首先界定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婚後貸款無論是男方付還是女方付,貸款金額為夫妻共有財產/負債。如果裝修時是女方父母出的錢,那麼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負債。
房子增值部分一般是夫妻雙方協商處理。
離婚的話,由於是婚前買的房子,那麼婚前支付的款項不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如果是男方要房子的話,那麼就要針對婚後貸款支付一半的金額給女方,如果是女方要房子的話,那麼女方就需要按全部已付金額的一半支付給男方。
關於裝修的錢,如果男方不承認是女方父母出錢的話,那麼女方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證明這筆錢是由女方父母支出,有證明的話,就屬於夫妻共有,也需要對半分。
當然,以上所說,只是針對法律條款做出的,如果你真不知道怎麼做,那麼可以去咨詢法院,直接讓法院做出判決,你覺得不合理的時候,直接提出疑問。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誰提出離婚要求的,是雙方協定還是單方強制,這個也有一定的影響。
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夫妻雙方私下協定好再去辦離婚證了,協定好以後,雙方簽定一式兩份的協議書,然後交到離婚登記處即可。做人做事還是要憑良心嘛,該給她的,咱就給,不該給的,希望她也不要強要就是了。
❽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子,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婚後可以加上自己的名字嗎
加上你名字也沒用,現在新婚姻法規定,婚前由男方購買的房子只屬於男方,跟女方沒關系
❾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❿ 結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子,我們還貸款,算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婚前男方首付的部分的房產價值歸其所有,由於婚後雙方用共同財產還貸,共同還貸所取得的房產價值為共有財產。因此該房產男方所佔的份額大一些,女方份額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