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問一下我們結婚時房子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產名是我老公的名,離婚後房子是否是夫妻財產一人一半
如果是你們結婚前買的就要等你們結婚8年之後才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你們結婚後買的現在就算夫妻共同財產.其實財產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家對你怎麼樣.你也可以要求你老公結婚之後把你名字加上去,只要一點手續費很便宜的.我覺得最好是你們結婚後,你老公主動把你的名字加上去.表示他真的把你當自己人,願意跟你分享一切啊...祝幸福~!
B. 婚前一方父母按揭購買的房子,離婚後財產怎樣分割
結婚後加的她的名字,就不屬於婚前共同財產。她也沒有為房子出資,提供由你父母還款的證據。法律上房子將全部歸你所有,不過畢竟在一起過日子。財產分割就不用了,給她點錢吧。
C.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一起還貸款,如果以後離婚這房子屬於誰怎麼劃分具體分幾種情況
婚後一起還房貸的話,具體的還要看是誰在負責轉賬給房款這邊,肯定是有一方負責生活開銷的,這套房產呢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婚後男方還房貸女方負責生活開銷的話,離婚後房子是男方的,現在新的婚姻法規定誰拿的錢多就是誰的。
D.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含貸款,離婚後房產怎
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就是男方的,是雙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 婚前房子是按揭由男方父母購買的,房子寫的男方名,婚後房子加入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分割
你名字加上去了,視為男方把房子的一般贈與給了你,已經還清了,就一人一半,沒還清的,還是按照一人一半來折算
F. 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購買的房子,離婚後歸誰
當事人結婚前,男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男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G. 房子是男方結婚前他父母貸款買的結果後男方父母依然每個月還著房貸我門離婚房子和我有關系嗎
沒有!
既然知道是他父母買的,房貸是他們還的,你最好不要提房子了事了,給自己留一下尊嚴,也給他們留一些後悔!
相信自己能找個更好的!
加油!你一定能找到更好的!
H. 結婚的房子是男方父母付首付貸款購買,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上是男方和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處理
該房屋既然是婚後購買,並且在房產證上寫了男女雙方的名字,就視為該房屋為男方父母贈予夫妻雙方的房產,如果離婚以後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I. 男方父母婚前為其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女方沒有參與還貸款,離婚後卻分到了40多萬的財產,大家信嗎
男方父母婚前未取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女方沒有參與環離婚後,你發得了20萬,你信么?我信的,因為他家有的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