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個人建房
自建房符合以下抵押種類的,可以跟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抵押品分類
第一百八十條規定: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可以設定抵押的財產屬於不動產,對於動產,一般設定質押擔保方式,物權法另有規定。
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② 農村自建房能貸款嗎
農村房子貸款的前提是你的房子要有房產證,並經過評估.你看一下這個:以往農村住房無法抵押,主要是農村住房只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無房屋所有權證,即農村住房缺乏登記、確認制度,產權不明晰。因此,農民辦理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農村房屋需經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權單位即村委會同意,而且,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物擁有財產處置權,以共有財產作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首先,所抵押的房屋必須經房屋權屬登記,取得由房地產登記機關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暫行辦法》規定,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需要向房管部門提交房屋權屬申請書、有效身份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屋工程質量情況表、經備案的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等文件。 其次,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申請人應向房管部門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書以及抵押人、抵押權人的身份證,借款和抵押合同,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屬有爭議的或未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不得設定抵押。 貸款押物是由專業的評估機構來評估的,貸款額度一般為抵押物價值的60%。 所以說要符合條件才能貸款,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③ 個人建房可以貸款嗎
那這個是消費類貸款嘍?
一般目前銀行是不受理消費類的
你可以去看下數銀在線網站
咨詢下下呀
④ 農村個人自建房貸款
貸款往往有三種形式:銀行、中介及貸款公司。
如果您是希望在銀行貸款的話,一般貸款流程如下:
首先,申請貸款。
然後,銀行根據您的申請對您的信用等級評估。
接著,您就可以等待貸款審批了。
最後,您就等著貸款發放就可以了。
通過中介機構辦理:
對於不了解貸款產品的客戶,建議您可以選擇此方法辦理。所謂中介貸款平台也就是此類平台與各家銀行以及正規的貸款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客戶可以先咨詢後找到合適的機構和貸款產品,然後再轉交給銀行或者貸款機構辦理。
通過貸款公司。
當前市面上有許多貸款公司。各地還有大量的擔保、咨詢名義的貸款公司。此外還有一些電子金融機構,這些機構也是能辦理貸款的。
⑤ 個人農村自建房申請貸款
農村自建房申請銀行貸款,幾乎沒有通過的可能。除非你有其它可抵押物,否則銀行是不可能放貸的。
⑥ 個人建房貸款問題
現在有部分銀行不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了。但在住房公積金是針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如果你有繳存住房公積金就可到本縣市區申請貸款,需要的材料是土地使用證,建設規劃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及工程預算表(自製的,就是自建房所需用費用)。具體詳細資料請咨詢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
⑦ 個人如何貸款建房
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 建築用地使用權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 建築規劃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 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 具備資質的施工隊編制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復印件;
⑤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 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2)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存摺,配偶有工作單位但未繳存公積金的應出具單位證明,配偶無業者應出具戶口所在地居委會的證明;
(3)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4)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單身者提供一張一寸近期彩照並面簽未婚聲明書;
(5) 借款人家庭成員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收入證明,外地工作者收入證明應附公證書或完稅證明;
(8) 共同借款人如屬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范圍以外的職工,應提供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及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的證明,並註明月繳存額;
(9) 借款期限15年以上者,共同借款人需提供借款所在單位出具的未參加單位房改或集資建房證明,共同借款人如屬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范圍以外的職工,應提供所在城市房改部門出具的未參加房改的證明。
將以上材料交給公積金管理中心即可.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辦流程
(一)借款人提出申請: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二)資信調查及貸款審批: 貸款承辦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貸前資信調查,提出意見並填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調查審批表》送有關人員審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請受理7個工作日後,向貸款承辦銀行咨詢審批結果。
(三)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貸款承辦銀行通知後,與共有權人一同帶上身份證、扣款賬號等資料前來辦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並將借款合同送開發商簽字蓋章後交承辦銀行。
(四)辦理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 借款須辦理保險和抵押登記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五)貸款劃撥: 貸款承辦銀行在確認抵押登記已辦妥、借款合同生效後,按合同約定日期將貸款轉入借款人與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賬戶,並將放款回單寄送借款人。
(六)貸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借款。借款人借款滿一年後方可申請提前還款。如借款未滿一年,借款人因出國、調離本市、房產轉讓、退房等原因需提前還款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七)清戶撤押: 借款人還清借款本息後,由承辦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並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