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寫小孩的名字嗎
可以。只要在購房吋,簽訂購房合同上用女兒的名字就可以了。當在辦理房產證時,開發商自然就將房產證辦到女兒名下了,以後還不用過戶了。但如果女兒還是未成年人的話,還需要有監護人,監護人是沒有權利變賣房產,也不能抵押貨款的。
提醒,這種方式如果孩子未成年,為保護未成年孩子的利益,國家有法律規定,這套房子是不能賣的。
(1)父母貸款給兒子買婚房擴展閱讀:
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❷ 父母給首付買房子,戶名是子女的,貸款也是子女名義貸的,如果父母要回房子法律上允許么
房產證是子女的名字,從法律角度說產權人是子女,考慮父母付的首付應該屬於是另一則法律關系、就算打官司法律也會支持產權歸兒子!
其實父子之間協商最好、真的不要去打什麼官司,即使打官司贏了父母也不是什麼光榮的事、建議當子女不要有這種違背良心的事!
因為要看各方都能提供什麼證據,父母付的首付,有沒有證據證明,保留了原始的交款憑證了嗎?
房產證是兒女的,貸款也是兒女的名字,那麼按月還貸的錢是哪一方出的呢?
如果父母支付首付,每月還貸也是父母來還,如果父母能夠提供完整的證據,那麼即使房屋寫的是兒女的名字,這個房屋的所有權也是父母的,法院是會支持這樣的結論的。
如果所有的還貸都是由兒女來償還的,那麼父母的首付可以視為借給兒女的款項,這個房屋的產權是屬於兒女的,父母可以向兒女索要墊付的首付款!
如果屬於贈與,有法定也有理由的,可以撤銷,按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撤銷權為: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❸ 父母給子女買房子,應該寫誰的名字
1)買房子是全款還是貸款:我不清楚你的年齡,如果你還很年輕上學,沒有經濟來源,但是需要貸款買房,肯定是爸媽的名字;如果你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可以貸款,父母年齡比較大,那麼考慮寫你的名字,這樣還款時間長,每個月還錢少,壓力小。
2)是男性還是女性:女性的話差異不大,男性的話,考慮以後結婚需要,有個房子多個籌碼,對於以後結婚居住更有宜。因為是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也是婚前財產,除非對方幫你負擔貸款,只要你和父母自己出錢,房子會一直都是你們的,所以不用擔心結婚以後的財產問題。
3)有沒有出國旅遊或上學的意願:如果有這方面意願,房子作為固定資產,可以增加簽證通過率,讓簽證更順利。
4)對於未來的打算:我們必須考慮父母有天會離開我們,雖然我們不願意考慮,但是客觀上來說,房屋繼承需要繼承費用,平白無故多交錢,不如直接寫到你的名字下面,可以減少很多煩惱。如果父母一方再婚,那麼這個房子資產分割會更麻煩。當然希望大家都不碰到這樣的事,只是防患於未然。
❹ 父母欠了很多貸款沒還上,但是給兒子買的有房子,父母換不上了,會讓兒子的房抵債嗎
可以不抵債,
但是還不上就可能要坐牢,
作為兒子會不會賣掉房子幫助還,
這才是重要的。
❺ 父母給子女購買的婚房屬於第二套住房嗎
那就看看房產證的戶主是誰了 ,是你父母那就是二套房,是你的話就不算。
❻ 兒子婚後父母貸款買房給兒子,由父母還貸,房產證寫兒子名字,請問這套房子屬於兒子夫妻雙方嗎
由父母貸款購買和還貸,且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描述看,這套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6)父母貸款給兒子買婚房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❼ 父親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為兒子買婚房,房主可否是兒子
房產證名字可以是父親和兒子的,但是兒子已經領有結婚證,作為兒媳就有該房屋權利了,只是部分權利,因為還有父親和母親的權利。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