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寫的男方父親的名字貸款一起還,離婚後會分得財產嗎
法律問題:房子寫的男方父親的名字,車子寫的是丈夫的名字。結婚後房子的貸款一直是我們和他父母一起還,我們現在還有個不到一歲的孩子。請問這種情況我離婚可以分到財產嗎?(律師呼叫中心邀請德宏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秦律師:婚後的房產、車輛肯定有你的份額。如果你們結婚後跟男方父母生活在一起,沒有分家,收入支出混同,則房屋車輛都屬於家庭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先分家析產,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樣你能分割總體價值的四分之一。如果婚後即分家另過,則車輛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你可以分得一半財產。房屋屬於他人財產,如果購房有你們的投入,則可以按債權處理,你可分的債權的一半。 相關知識——離婚時彩禮應該歸誰? 彩禮有的地方也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一般來說,是以結婚為目地的男方及其家庭按照當地風俗向女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實物。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財力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前款第二、三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即如果雙方締結了婚姻關系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卻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結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應當判決收受彩禮的一方予以返還。 當然,在處理涉及彩禮返還的案件時,就應當返還的范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系或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 實踐中,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並非僅限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和親屬,因此這些人均可成為返還彩禮訴訟的當事人。當以男女雙方為原、被告的彩禮返還訴訟或在涉及彩禮返還的離婚訴訟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實際給付人或自己不是實際接受人的抗辯,由於彩禮給付實際就是以男女雙方為利益對象或代表,因此人民法院對此抗辯可不予採信。
2. 男女雙方結婚,房子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貸由父母來還,但是房產證上面名字是男方和女方的,請問
如果房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當時默寫的一般般。因為即使是父母還貸,有寫父母的名字,也拿不出什麼證據來證明,這個房子是父母的,所以那隻能在家裡看了。
3. 結婚的房子是男方父母付首付貸款購買,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上是男方和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處理
該房屋既然是婚後購買,並且在房產證上寫了男女雙方的名字,就視為該房屋為男方父母贈予夫妻雙方的房產,如果離婚以後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4. 男方父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條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綁架,不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該自己的還是自己的。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部分,就是首付20%15萬,歸男方所有,沒有任何問題。另外這15萬的房產增值部分也歸男方所有。
婚後財產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資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該部分產生的房屋增值,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產權證姓名:
寫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資,無可厚非。但是寫了三人,則大家都有還款義務,而不是有男方個人或者你們家庭出資。特別是如果你要考慮到主張權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資證據,因為這部分屬於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 如果寫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證明,表明擁有房屋產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關鍵記得:不寫你名字也不影響你對該房屋擁有產權,當然將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你不能主張房產,只能要求現金補償。
至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問題:
夫妻雙方婚後的所有收入沒有特別約定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他工資還房貸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屬於雙方義務,權益共享,義務均等。 至於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費屬於贈予性質。從理論上講可以公正只給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現實。
本人律師,第一次回答網路問題,碼了這么多字,希望你能滿意。
5. 婚前房子寫的男方父母名字,老婆要讓父母還房貸,不然就離婚我該怎麼辦
沒毛病啊,誰的房子?誰還貸啊!
如果你用夫妻的共同財產還父母的房貸的話,對女方是不公平的。除非是父母的房產贈予你們夫妻倆,然後由你們來共同還貸的話,那還差不多。
6.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房子和房貸名字是男方本人,婚後房貸是男方父母還的,這樣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男方以個人名義購房,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該住房就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女方參與婚前的出資,可以憑出資證明主張對男方的債權。
領取結婚證起,雙方當事人還貸錢款屬於婚後共有財產,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的權益,女方也有一半。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7.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8. 請問現在這房子是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寫的父母的名字,婚後男方父親死了就由男方還貸款,那離婚後有女方的
房子屬於男方父母的財產,男方父親去世後男方還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可以分割。
9. 婚後按揭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夫妻名下,男方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婚姻存續,而房屋以產權登記為主。男方的真誠已經到了,女方的付出在哪?生活不僅僅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