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是男友父母的名字 男友的父母在還貸款。結婚以後男友想還,但房子該不該加上我的名字,覺得好麻煩
寫你男友也不是你的瞎操心什麼,他爸媽只有他一個孩子你還怕他們帶進棺材,你真是瞎操心~
⑵ 我和男朋友要結婚這兩天就要領證。他父母給錢買的房子是貸款的(其中
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很多人會以為,如果房產證加了自己的名字,那房子就有自己的一份,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結婚前買的房子,就算是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鬧上法庭,沒有證據能證明自己出了錢,寫上名字也是白搭。
此外,房產所有權主要取決於房管局的房產登記,如果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信息不一致,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所以,房產證上加名字並不起決定作用,最重要的是在房產登記簿上有名字。
⑶ 男友提出分手了,他父母貸款購買了一套房子並付了首付款,以後房貸由父母還,房產證上面寫的名子是我和我
不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你一分都拿不到,男方父母只需要證明是他們付的錢,在法律上是歸他們所有了的。
⑷ 男友父母幫還房貸的要求很過分嘛
不過分!男友有能力還就可以不用問父母要的,如果自己欠錢還不上就得跟家裡人商量,因為要的錢也是花回家裡的,一個大男人沒錢以後怎麼養家?父母力所能及能幫就幫。女方有結婚的打算也是可以分擔一些的。僅個人看法
⑸ 婚前以男友父母名義買房,婚後雙方還貸
那你不可以了,你要是還想在買經濟適用房的話你要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標准,如果你想公證現有房子是你和你老公及其父母共同擁有那要看你有多大面積了人均要有多大面積,如果人均超過的話在加上你和你老公的收入超過標准那你買的時候就困難了,因為你在報資料時候房地產還要去進行公示的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有人舉報你的資料不是真實的存在虛假那你就買不了了.問題是你現在所有的房子是多大的面積!收入多少!
⑹ 婚前男友父母貸款付的首付,房產證名字也是寫他父母的,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這樣情況怎麼算啊。
結婚後工資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你想到離婚問題,那就不要結婚,結婚了房子都幫你弄好了還想那麼遠的問題,建議還是把目前的夫妻關系、父母關系處理好,怎麼增加家庭收入早日還完按揭貸款。不就沒有那些煩腦的事情發生更好嗎?!
⑺ 現在男朋友買房,房子首付款是男朋友父母出的,貸款是男朋友和他爸爸一起還貸 房產證上將寫他和他爸名字
房產證上的第一個問題只能增加的共同擁有人,如你的父親,母親,你仍然有你的兄弟產品生產許可證最多4人的名字和你的男友在房產證上的名字你倆必須有一個帳戶作業第二個問題,加上當然,只要你滿足了第一個條件就行了,可以加入!
⑻ 我馬上要結婚了,男朋友家給他買的房是在父母名下,他們說房貸還完就過戶,房貸是後年還清。
不算。 你一分錢沒出,也沒有一起還貸。好意思嗎?
何況人家真會過戶嗎?說說而已吧。就防著女的打這房子的主意,才會放在父母名下的吧——而事實證明,這女的,你,還真的打這房子主意了。
他父母英明!
⑼ 男友父母首付的房子,我與男友結婚後,是否可以寫上我的名字
可以加名字,不需要太多手續費。這個名字必須寫上去,否則根據新的婚姻法,房子是不屬於你的。
⑽ 婚前男友父母給他按揭買了一套房子, 要是以後離婚話的有沒有我的份
這種證明由對方提出,否則一般推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付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