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東莞公積金貸款怎麼算
如您在廣東東莞市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利率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組合貸款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照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相關規定要求執行。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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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現在東莞市職工個人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48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70萬元。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按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貸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職工本人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Ⅲ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主要是根據你你每個月繳納的費用以及你的公積金目前的存款決定。
Ⅳ 怎麼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
可以使用官網 貸款計算器網頁鏈接
東莞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取消單/雙職工區分,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外籍繳存職工不能以配偶名義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可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
職工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Y=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B×(繳存時間系數T+收入調節系數I)×流動性調節系數L。
即:Y=B·(T+I)·L。
(一)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當前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繳存時間系數:由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對應的列表系數,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三)收入調節系數:當前月繳存額(個人繳存額+單位繳存額)對應的列表系數;
(四)流動性調節系數:是根據公積金滿足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貸款額度調節參數。我中心官方網站按月(每月終了後次月)向社會公布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當資金流動性發生變化且個貸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同一區間時,中心將及時向社會公布,並於公布之日次月起執行相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借款人可貸額度套用的流動性調節系數,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系統遞交貸款申請登記時所對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為准。
Ⅳ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公司出150個人150 ,每月繳存300。求高手幫我算算我買房能貸款多少萬
根據2015年1月26日正式實施的《東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最新計算方法為:可貸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時間系數+收入調節系數)×流動性調節系數。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職工購買住房的支持力度,東莞市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相關系數參數進行了調整,並自2015年6月10日起執行。調整後的系數公布如下:
一、繳存時間系數
繳存時間M(月)
系數(T)
6≤M<12
-2
12≤M<15
-1.6
15≤M<18
-1.4
18≤M<21
-1.2
21≤M<24
-1
24≤M<27
-0.8
27≤M<30
-0.6
30≤M<33
-0.4
33≤M<36
-0.2
36≤M<38
0
38≤M<40
0.1
40≤M<42
0.2
42≤M<44
0.3
44≤M<46
0.4
46≤M<48
0.5
48≤M<50
0.6
50≤M<52
0.7
52≤M<54
0.8
54≤M<56
0.9
56≤M<58
1
58≤M<60
1.1
60≤M<63
1.2
63≤M<66
1.3
66≤M<69
1.4
69≤M<72
1.5
72≤M<75
1.6
75≤M<78
1.7
78≤M<81
1.8
81≤M<84
1.9
M≥84
2
二、流動性調節系數
個貸率區間
系數
個貸率﹤60%
1.4
60%≤個貸率≤70%
1.3
70%<個貸率≤75%
1.2
75%<個貸率≤80%
1
80%<個貸率≤90%
0.8
個貸率>90%
0.6
三、收入調節系數
東莞的職工可以根據以上計算公式和相關系數,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
Ⅵ 2016年東莞公積金貸款怎麼算
東莞招商銀行可申請一手房和二手房純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夫妻雙方正常繳滿6個月的,分別計算借款人、配偶在不超過50萬元個人最高貸款限額的可貸額度,家庭最終可貸額度=借款人可貸額度+配偶可貸額度且不超過80萬;
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或不屬於正常繳存的,其可貸額度不予計算且家庭最終可貸額度不超過50萬;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外籍及港澳台籍繳存職工不能以配偶名義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可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
職工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Y=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B×(繳存時間系數T +收入調節系數I)×流動性調節系數L。
即:Y=B·(T+I)·L。
(一)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當前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繳存時間系數:由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對應的列表系數,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三)收入調節系數:當前月繳存額(個人繳存額+單位繳存額)對應的列表系數;
(四)流動性調節系數:是根據公積金滿足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貸款額度調節參數。公積金中心官方網站按月(每月終了後次月)向社會公布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當資金流動性發生變化且個貸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同一區間時,公積金中心將及時向社會公布,並於公布之日次月起執行相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借款人可貸額度套用的流動性調節系數,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系統遞交貸款申請登記時所對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