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欠銀行貸款15萬,無力嘗還,能告訴親人嗎
十五萬不算很多,一個家庭應該是可以承受下來的,攤開事情跟親人說,尋求親人的幫助,不管怎麼樣,肯定要誠懇的跟家人說好,你自己以後該怎麼辦。個人建議,千萬不要去辦別的貸款或者信用卡來還錢,這樣欠款只會越來越多,最後多到你整個家庭都承受不了。實在沒有辦法了就回家跟親人說吧,都會過去,以後好好的過就是了
㈡ 弟弟銀行貸款無力償還被起訴了父母和哥哥會受到連累嗎
正常如果沒有轉移財產給父母,當初貸款時父母不是擔保人,不應該起訴父母。
更加不會影響到哥哥。
銀行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有履行判決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履行困難,法院也會寬限履行時間的。
法律條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㈢ 因欠銀行貸款太多無力償還被銀行拉黑了,會連累家人嗎
一定要聽我的,專業回答;你有可能接受的:
1、銀行工作人員催收;
2、收到貸款催收律師函;
3、被銀行起訴;
4、法院判你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敗訴,並執行你的抵押物(有擔保人同樣可以執行擔保人)。
5、最壞得的可能,你什麼也執行不了,法院可以認定你拒不履行,對你行政拘留15天。
█你和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絕對不是刑事案件,說以你不可能被判刑的。
㈣ 如果欠款無力償還,對家人會有影響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家庭成員欠銀行貸款不還,一般不會影響下一代。
如果是欠款人過世的話,按照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將用於歸還所欠的債務,如果有多
余,就留給繼承人,如果所留遺產不夠還債務,子女是沒有義務幫忙還的,除非子女自願償還。
比如說張三欠銀行30萬,他過世後,遺產總值50萬,那麼30萬將用於還債,剩下的20萬就是留給子女的。如果他的遺產是10萬,那麼10萬將全部還給銀行,還有20萬債務,如果子女願意幫忙還就還,不願意幫忙還,法律也沒有強制要求還的權利。
雖然父母的債務子女不用償還,但是在婚姻續存期間,夫妻一方單獨申請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的債務,另一方有義務償還。
如果夫妻在續存期間有一方申請了貸款,就算是離婚了,這個貸款也是雙方共同的債務,離婚了雙方都要還貸款。
法律規定,除非夫妻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如果夫妻雙方約定在婚姻續存期間所有的財產歸自己所有,一方的債務,另一方不幫忙償還。
㈤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親人會受連累嗎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會影響自己配偶及直系親屬的經濟活動,即個人無法再申請貸款,配偶和直系親屬也無法再申請貸款。
貸款人沒有償還能力,應該主動聯系銀行進行協商,寬限還款時間或者辦理分期歸還的手續流程。
貸款還不上,銀行會採取的措施:
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並提醒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若連續三次未還款,銀行客戶經理將進行催收,同樣借款人會被罰息。
若逾期還款次數達到六次及以上,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貸款申請人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㈥ 我與父母同一家銀行貸款,父母還不上。銀行的人說會影響到我真的嗎
你這個肯定是要受影響的啊!父債子償其實也不是絕對的啊。你這個不同的就是你繼承了你父親的遺產,享受權利的同時也就要承擔義務了,也就是連同債務一並繼承了。當初應該是沒有資不抵債你才選擇繼續經營的唄。否則乾脆破產清償,有多少算多少的叫銀行自己拍賣處理就完事了啊。這個欠債人別說還是你爸,就是跟你不認識,只要是你接手了這工廠,工廠的一切都由你來承擔了。為啥有老大的工廠1塊錢就轉讓了呢?因為連同債務一並接手了啊。
㈦ 我欠銀行貸款現在還不上會連累家裡人嗎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會影響自己配偶及直系親屬的經濟活動,即個人無法再申請貸款,配偶和直系親屬也無法再申請貸款。
會停止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貸款通則》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貸款人對其部分或全部貸款加收利息;情節特別嚴重的,由貸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二、用貸款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的。
三、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的。
(7)銀行貸款無力償會影響父母嗎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本通則中所稱貸款系指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本通則中的貸款幣種包括人民幣和外幣。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四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貸款人開展貸款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實施《貸款通則》的監管機關。
㈧ 欠銀行的錢,無力償還,會不會連累家人
欠銀行錢不還不會直接影響到自己的家人,但是會間接影響到自己的家人。主要表現在催收帶來的影響、徵信方面的影響和安全方面的影響等。
1、催收帶來的影響:如果借款人一直不歸還,會不定期的給家人撥打催收電話,情節嚴重者,還可能直接上門催收,因此給家人帶來很大的生活困擾。
2、徵信方面:大家需要知道的是,夫妻雙方的徵信是會互相影響的,如果一方徵信不良,那麼另一方在進行貸款時可能會出現貸款被拒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3、安全方面:有時候難免會出現一些極端現象,比如催收人員和逾期人員及家屬發生肢體沖突等,從而為自己的家人帶來安全隱患。
4、經濟方面:當催收聯繫到自己的家人或者上門催收後,難免會有一些家人代還借款的情況,因此也會無形中增加自己家人的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