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公用老婆身份證貸款,錢全部都是老公用了,現在想離婚,貸款是一人一半嗎
當然。
原則是:
1、貸款夫妻雙方知情;
2、貸款用於生活共同經營或家庭事務開支;
違反以上兩條,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提交不知情等等證據),讓老公一個人承擔。
② 夫妻感情不好銀行房貸款一人一半,她不出怎麼辦
夫妻感情不好,房貸一人一半,他不出,那也沒有辦法。只好自己承擔,只要你沒有離婚,就沒有辦法處理的。
③ 夫妻向別人共簽借款用於一方經營,償還是一人一半嗎
債務也屬於雙方共有財產,是一人一半的。
④ 夫妻貸款離婚後不應該是一人一半嗎
那要看這筆婚姻內貸款的其體用途,某一方用於個人經營或其它個人用途的,另一方可不承擔償還責任。用於家庭共同的,就二人都有償還責任,離婚時可協商或法庭判決書執行。
⑤ 夫妻雙方有共同貸款 要離婚該怎麼辦
⑥ 婚後買房,首付夫妻雙方一人一半,貸款由男方還,房產證登記男方姓名,出現財產分割時該怎麼劃分
1、婚後買房,首付夫妻雙方一人一半,貸款全由男方還,房產證登記的是男方姓名,出現財產分割時該怎麼劃分?共同財產,一般均分。若有過錯可以少分或不分。
2、父母贈予男方的房產(登記男方姓名或登記夫妻孩子的姓名)時,該算是誰的財產?父母明確贈予個人的,為個人所有。沒有明確的為夫妻共同所有。
⑦ 離婚後,協議書上寫的貸款一人一半,但是對方不肯還,怎麼辦
夫妻雙方 經過協商,達成離婚協議,並且依據該離婚協議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該離婚協議書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應該在離婚後共同遵守,如果一方不遵守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代為支付貸款,並向對方追償。
⑧ 夫妻貸款後離婚後可以協議一人還一半不
夫妻本來是共同財產,如果之前貨款大家都知道同意,離婚後可以協議一人還一半是合法會理也是人知常情之事不可後非
⑨ 我想離婚,可是我老公有30萬的貸款要還。如果離婚貸款是一人一半嗎
夫妻一方隱瞞貸款離婚後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不需要。
司法實踐中,認定婚姻關系存續之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需要考慮兩個方面的標准: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有,則該債務視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視為共同債務。
1、夫妻婚前債務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債務原則上屬於個人債務,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所負債務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此可以看出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屬於法定的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償還義務,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確定各自的承擔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處的協議清償和判決承擔只對夫妻之間產生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債務人起訴要求償債義務,仍然要按照共同債務處理,夫妻中實際承擔還款義務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按協議或法院判決分擔相應份額。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產生的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上述兩個規定表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或債權人明知夫妻約定財產各自管理的,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從司法實踐看,離婚時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主要有因個人違法行為所負債務、未經對方同意而負的專屬個人的債務(如夫妻一方擅自做變性手術所負債務)等。
由於婚姻案件涉及的債務問題比較復雜,建議您在實際處理問題時選擇向專業律師咨詢後再採取行動,以避免產生對您不利的後果。
夫妻一方隱瞞貸款離婚後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在離婚的時候如果發現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上,該筆債務可以當做是個人債務,不需要夫妻倆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