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男朋友的父母准備買房了,他父母付首付,我們還貸,我要他父母寫我跟我男朋友兩人的名字應該是合情合理
首先,你說了是他父母,而且是男女朋友。其次是你們分期付款。你出了錢當然想要自己名字,也是給自己後路。慎重吧。扯了證再說
⑵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⑶ 婚前男方父母買房,想婚後用兒子工資還貸款.請問是否屬於女方參與還貸了
你好,這要看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如果證上是父母的名字,貸款按揭是不能以兒子的名義辦理的,還是父母的賬戶辦理按揭,兒子自願的話可以給父母工資參與還款,這種情況下房產所有是不涉及兒子和女方的。如果是婚前,父母為兒子付首付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如果婚後是兒子的工資還貸,如果女方有負責日常的生活開銷,則實際上房產也有女方的份,也算是女方參與還貸了。
⑷ 男朋友家庭一般,但是他父母會交首付買房子,但是讓他自己還貸款,我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我覺得你男朋友觀點很奇怪。。。
誰規定了女方家有房子男方家就可以不用買房子做婚房的。那是女方家自己留著的也可以的。你願意留做婚房是你爸媽疼你。為了減少你們倆的壓力。這不代表他有現成的房子就是理所當然的。。。
一年的時間還很短。身
男朋友,買房子,貸款\家庭,父母
我覺得你男朋友觀點很奇怪。。。
誰規定了女方家有房子男方家就可以不用買房子做婚房的。那是女方家自己留著的也可以的。你願意留做婚房是你爸媽疼你。為了減少你們倆的壓力。這不代表他有現成的房子就是理所當然的。。。
一年的時間還很短。身
⑸ 結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子,我們還貸款,算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婚前男方首付的部分的房產價值歸其所有,由於婚後雙方用共同財產還貸,共同還貸所取得的房產價值為共有財產。因此該房產男方所佔的份額大一些,女方份額少一些。
⑹ 男方父母出錢買房子給我們結婚住,貸款要我們還,我該怎麼辦
去公證處做財產證明
你要是怕離婚~~又不想傷害對方感情
那你就每次換貸款的時候 都收集好證據~~
萬一哪天對簿公堂了~~還能要回錢來
⑺ 男方父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條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綁架,不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該自己的還是自己的。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部分,就是首付20%15萬,歸男方所有,沒有任何問題。另外這15萬的房產增值部分也歸男方所有。
婚後財產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資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該部分產生的房屋增值,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產權證姓名:
寫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資,無可厚非。但是寫了三人,則大家都有還款義務,而不是有男方個人或者你們家庭出資。特別是如果你要考慮到主張權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資證據,因為這部分屬於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 如果寫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證明,表明擁有房屋產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關鍵記得:不寫你名字也不影響你對該房屋擁有產權,當然將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你不能主張房產,只能要求現金補償。
至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問題:
夫妻雙方婚後的所有收入沒有特別約定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他工資還房貸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屬於雙方義務,權益共享,義務均等。 至於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費屬於贈予性質。從理論上講可以公正只給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現實。
本人律師,第一次回答網路問題,碼了這么多字,希望你能滿意。
⑻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么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但是前提是需要經過男方和他的父母的同意,因為加了女方的名字後,財產就有女方的一份。
⑼ 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我們還貸,我該如何公證
為什麼要公證呢?想不通,剛開始結婚就要考慮離婚的退路了,這樣的婚姻真的能長久嗎?既然這么在意為什麼不aa過日子呢。再者說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本來就是共同財產。
⑽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
婚後共同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應補償女方所還貸款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