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證是自己的名字,貸款需不需要老婆簽字
需要,
辦理購房和貸款,都是以家庭為單位。
只要你是已婚,辦理購房合同貸款,都需要提供你本人和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你說的你購房註明《單獨所有》只要是你婚後簽署合同,買的房子,這房子不是你一人的,是你和配偶共有,
《單獨所有》意思,是指,你簽署一人名字購房合同,那麼辦理的房產證就是一人名字,為了防止房主私自在房產證上寫他人名字,凡是辦理一人名義房產證的,都會註明《單獨所有》字樣,不帶表產權就是你一人的。
② 貸款需要夫妻雙方同時簽名嗎
如果是一起簽名的話在法律上就叫做共有債務,當然是需要一起承擔的。到銀行貸款不需要共同證明,除非是想一起還債。
③ 婚後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需要愛人簽字嗎
婚後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需要愛人簽字
因為婚後購買的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銀行貸款也是夫妻共同債務。
購房合同可以由你一個人簽合同,但是銀行貸款是共同債務,而且要用你們的共同財產來抵押,所以需要你愛人簽字同意才行。
如果在國外,可以辦理公證委託。
在銀行借貸款必須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否則就要提供單身證明的。如果夫妻一人再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字借貸 還貸款時簽字的人無還貸能力 銀行有權要求另一方償還,以前類似這樣的官司好多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抵押房產的很多,打官司的也好多,所以銀行現在針對個人貸款相當謹慎,防止類似的官司再次發生,借貸時借貸人拿著雙方的結婚證 身份證 、戶口簿
④ 老公要把他名下的房產抵押貸款需要老婆簽字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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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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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不需要妻子簽字
婚前房產抵押貸款肯定是不需要妻子簽字的。。。
因為婚前房產證上是你一個人的名字,房產就屬你個財產,當你貨款時,銀行只認房產證上名字。
如果你的房產在婚後已經加上了你妻子名字,那就屬共有財產了,就需要妻子簽字了。
⑥ 婚後個人貸款配偶要簽字嗎
我國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如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由此可看出,「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夫妻雙方或一方因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⑦ 貸款簽字夫妻雙方都要簽字嗎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申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
2、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個人信用良好;
3、申請的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4、 一般要求房產的房齡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有銀行接受了)
5、一般要求房產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沒有還完按揭貸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筆貸款。
⑧ 個人信用貸款需要其配偶簽字么
婚姻法司法 解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夫妻一方的貸款,雖然配偶沒有簽字,但對債權人來說,配偶也應負連帶責任。
⑨ 老公貸款為什麼一定要老婆簽字,如果不簽的話就不能貸了嗎
如果是婚姻內,貸款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當然要雙方簽字了。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債務負責。
(9)個人財產貸款需要老婆簽名嗎擴展閱讀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