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共同貸款,怎麼提取公積金
根據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公積金是單位和個人共同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專門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已有住房且有房產證:持房產證(須是本人的)、公積金支取申請審批表(去公積金中心領取並拿回單位蓋章且填寫單位的公積金帳號;規模大的單位一般財務部門會存有這樣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證,到所在城市的公積金中心辦理審核,然後到銀行支取(公積金中心會告訴你是哪家銀行)。
2、貸款購房:持購房合同、購房貸款合同、還款明細(銀行列印的,最好事先咨詢一下貸款行和公積金中心,需要多長時間的還款明細)、公積金支取申請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辦理。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房產是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或者婚後貸款購房,又或者提取雙方的公積金的話,還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
㈡ 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怎麼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㈢ 夫妻雙方怎麼提取公積金 需要什麼手續
提取方法和需要手續如下: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3、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離休、退休的;
(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4、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夫妻雙方辦理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擴展閱讀: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㈣ 住房公積金夫妻雙方都可以提取嗎
取配偶公積金進行房屋購買活動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必須是主購房人先提取、配偶才可以提取
屬於職工個人婚前所購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財產的,配偶不得因為購買該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婚前房產在婚後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4)夫妻雙方辦理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擴展閱讀: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㈤ 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提取公積金時,夫妻雙方的公積金帳戶都可以提取嗎
1、泰安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允許全部取出,提取金額受限。 2、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滿1年,本人及配偶無公積金貸款保證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不可以全部取出。 3、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提取金額不能超出年度內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先提取貸款職工本人公積金賬戶資金,余額不夠時再提取配偶公積金賬戶資金。 4、提取時應出具《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及最近一個年度內的銀行還款單據,提取配偶公積金賬戶資金,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年度內償還貸款本息金額。 6、財政統發工資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單位經辦人員填制好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單後,先到各級財政工資發放管理機構審查確認,隨後將手續提報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 7、僅供參考,最終以泰安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為准。
㈥ 夫妻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兩人的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嗎
1、泰安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允許全部取出,提取金額受限。
2、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滿1年,本人及配偶無公積金貸款保證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不可以全部取出。
3、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提取金額不能超出年度內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先提取貸款職工本人公積金賬戶資金,余額不夠時再提取配偶公積金賬戶資金。
4、提取時應出具《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及最近一個年度內的銀行還款單據,提取配偶公積金賬戶資金,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年度內償還貸款本息金額。
6、財政統發工資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單位經辦人員填制好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單後,先到各級財政工資發放管理機構審查確認,隨後將手續提報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
7、僅供參考,最終以泰安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為准。
㈦ 可以夫妻雙方都提取公積金么
取配偶公積金進行房屋購買活動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必須是主購房人先提取、配偶才可以提取
屬於職工個人婚前所購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財產的,配偶不得因為購買該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婚前房產在婚後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7)夫妻雙方辦理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擴展閱讀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㈧ 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都可以取嗎
是的,可以雙方共同提取還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