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貨款打到個人帳戶後被平台自動扣還個人的借款,算挪用公款嗎
未經公司同意,原則上來說就是挪用了公款,建議和公司說明情況,自己趕緊歸還。
② 挪用是什麼意思公對公借款算挪用嗎
挪用一般是指改變專項資金的用途,比如你把扶貧用的錢拿去蓋樓。所以公對公的借款關鍵看你用什麼錢借給別人,只要不用專項資金,那就不算挪用。一般來說,中國的地方政府大部分都缺錢,要他們借錢給別人幾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少數地方政府有這能力,所以大多數情況都是政府借別人的錢。在這樣一種環境下,政府借出去的錢很有可能都會涉嫌挪用專項資金。
③ 個人借款多長時間似為挪用公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里所說的國家工作人員與前述貪污罪中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樣具有特定性和公務(職務)性。
④ 挪用公款還款還他人借款是否要追回
非法財物,無處分權,依法追回
⑤ 單位的房產用於進行個人貸款給單位使用是否算是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近年來,在辦理挪用公款案中的司法實踐過程中,具體如何適用法律,尤其是對以單位名義為他人貸款擔保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如何認定問題,一直存在著不同的理解,爭議較大,主要是涉及到對以下幾個問題的認識。
關於以單位名義為他人貸款擔保的效力問題,確定擔保是否合法有效,關鍵是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來進行界定。我國《擔保法》第8條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第9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第3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擔保合同無效」。因此,以單位名義為他人貸款擔保行為的效力問題,一是要看單位的性質,二是要看擔保的內容、形式等,符合擔保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則合法有效,否則,視為無效。
⑥ 和自己的下屬借款算不算挪用公款
和自己的下屬借款不算挪用公款。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
⑦ 挪用公款用於歸還個人貸款或借款怎麼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具體規定,第一條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的「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給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給私有公司、私有企業使用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第二條 對挪用公款罪,應區分三種不同情況予以認定:
(一)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二)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於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於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
另外根據該司法解釋第三條之規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以挪用公款一萬元至三萬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以挪用公款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為「數額巨大」的起點。挪用公款「情節嚴重」,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萬元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起點。挪用公款五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執行。
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照本解釋規定的數額幅度,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⑧ 用了一,兩個月還貸款,貸出來立刻還進去,這叫挪用公款嗎
如果已經按時還錢,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沒事的,如果別人或者領導知道了那就向他們說清原由爭取他們的原諒。
⑨ 個人借款多長時間不還似為挪用公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⑩ 如果我貸款成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拿公司的錢還貸款算挪用公款嗎
公司的錢和個人的錢是不能混為一談的。如果公司只有你一個股東,你可以把公司的錢取出來還貸款,但公司有多個股東的話,公司的錢又不是你的錢,你就不能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