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後按揭購買的房屋,
通常情況下,對於此類房產的分割,遵循以下幾點:
第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雙方的處理意見,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可以達成一致意見,只要內容不違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二、如果無法達成協議的,就房屋所有權方面,則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
第三,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即對婚後還貸的款項及增值部分,進行分割。共同還貸的款項數額,銀行對賬單即可證明。
第四、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對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對共同還貸款項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怎麼計算?目前比較傾向的 做法是:在明確首付款、按揭貸款總額、利息總額、共同還貸的總額、房屋現值等數據的基礎上,用婚後共同還貸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總利息)×房屋現 值÷2,即得出另一方補償的數額。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❷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問題咨詢!
屬於個人財產;
最好簽訂一份協議。
協議是否需要公證,由自己決定。(公證並不是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❸ 新婚姻法後,關於婚前男方借款付首付買房,並辦理了銀行貸款,婚後下來產權證,離婚時的財產分配
1、婚前首付,婚後貸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加上女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內償還貸款不需要提供憑證
4、如婚前約定為共有,有證據證明即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❹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
原則上一人一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❺ 以支持和反對的角度論述夫妻一方婚前簽定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貨款,婚後用夫
不需要對此論述,和辯論,
婚姻法對此有具體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❻ 新婚姻法 一方以個人名義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並有貸款,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並共同償還貸款,
1 一方以個人名義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自願贈與行為,因此,此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婚後共同還貸與房屋的權屬(夫妻共同財產)不矛盾。
3 一旦離婚,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❼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後辦理房產證寫雙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如果房產證上有夫妻雙方的名字,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至於離婚時,對於首付款可以雙方協商解決的,也或者把購買時的憑據保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