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原因在於,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比如張先生是在婚後買的房子,那麼該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是辦理貸款,還是買賣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否則不能進行交易。
從房屋抵押貸款辦理流程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項業務都很難成功辦理。具體來說,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
首先,借款人要找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取得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其次,夫妻雙方到場提交上面的資料並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
再次,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第四,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
最後,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償還貸款並取消房產抵押拿回房產證。
拓展資料: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借款人提供房產或地產作為還款的物質保證的抵押貸款。它是房地產信貸業務的主要形式,在貸款業務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申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條件:1、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2、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個人信用良好;3、申請的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4、 一般要求房產的房齡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有銀行接受了)5、一般要求房產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沒有還完按揭貸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筆貸款。
房產抵押貸款注意事項(正規民間借貸公司,非銀行)
一、謹慎審查出借款方的資質和信譽情況,盡量選擇合法登記、規范經營、信譽良好的中介公司。
二、堅決拒絕簽署內容空白或不完整的文件,在簽署《借款合同》、《收款收據》時仔細審查各條款,切勿草率簽字,必須在取得借款後按實際金額出具《借據》、《收條》等。
三、約定的借款利息、逾期還款利息、違約金、滯納金標准各項及總額均不得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四、就同一筆借款不能重復簽署多份《借款合同》、《收款收據》。
五、保留好相關的收款、還款憑證,盡量通過銀行轉賬形式還款,並保證收款賬戶戶主與出借人一致,同時在匯款時註明歸還哪一筆借款、本金與利息分別是多少等細節。
六、還清借款後,必須要求出借人將原有《借款合同》、《收款收據》等原件交回借款人或當場銷毀,避免出借人再次據此提出主張。
Ⅱ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您好!根據目前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是不可以的。夫妻共同房產財產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簽字後,方可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單方面是不能辦理的,謝謝。若有貸款方面事宜,歡迎咨詢
Ⅲ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請問單獨一方拿去抵押貸款能行嗎
單獨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處置單方處置沒有效。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3)夫妻共同財產抵押貸款協議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Ⅳ 夫妻共有的房子怎麼做抵押貸款
這倒沒什麼的啦。只是提供兩個人的資料和申請時一起簽名就可以了。不懂你再私我
Ⅳ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 安
夫妻共同房產,屬於共有財產,關於共有財抵押規定如下:
第五十四條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中享有的份額設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但是婚姻法解釋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你這種情況,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名字的話,單方拿去貸款原則上是過不去的,因為貸款要做抵押登記,相關法規規定: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所以,正常流程理應要有你的同意才可抵押。
如果房產證是一個人名字的話,原則上是共同財產共同同意,不排除登記名字的那方可以單方抵押的。
Ⅵ 夫妻共同財產房屋用於抵押貸款需不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這裡面有幾個假設是不成立的。
沒有用房產證的情況下,房產是不能抵押的。
房產證上的所有人都需要在抵押同意書上簽字。
手續不齊全,銀行不會這么容易把款貸給你的。
回答你的原始問題,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在用於抵押貸款的時候是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的。而且需要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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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夫妻共同的房產,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產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有效嗎
房產上只登記了抵押人的姓名,抵押合同成立,在不動產登記結構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Ⅷ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同意做抵押貸款怎麼辦
不同意的話是不行滴,其中一方可以先起訴離婚,並附帶進行財產分割,分割完後的財產隨便你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