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買房,首付由女方父母出,剩餘婚後由夫妻按揭貸款,房產證寫父親和女兒的名字。
若寫父親與女兒的名字 ,屬於父女共同共有,除出女兒本身的產權外 ,父親的那一部分產權以後可以給其他的子女的;
若產證寫女兒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女兒個人婚前財產,按照產權來其他兄弟姐妹是無法分房,但是出資是父親出資的,就要看私下有沒有什麼協議之類的了;
若婚後買房是屬於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產證上是夫妻兩的名字,這樣跟其他兄弟姐妹就無關的。
Ⅱ 婚後,女方父母幫忙還了部分婚前房子首付的貸款,是否屬夫妻共同財產
這個還是看房產證···其他情況不要考慮···未婚前資產驗證的,房產證的名字是誰,房就是誰的,至於共同財產之說,足夠十年才行···也分地方,到了農村,就是二十年,三十年又如何,房照樣是男方的···
Ⅲ 女方婚前買的房子,女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婚後夫妻雙方共同的償還貸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買的房子
誰付的首期房子就是誰的
共同還貸的部分會得到補償
Ⅳ 婚前女方父母借錢給我們 付首付 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 要是離婚後 房產如何分配呢
你要是離婚就太沒良心了。法院根據情況而定最多給你百十之四十!
Ⅳ 婚前女方父母出資首付貸款買房,婚後女方單獨還貸,怎麼做公正
這個實際上你婚後婚前如果是你買的房子,那麼這個房子其實就是你的了。婚後返還貸,你沒有辦法去公證,是你方單獨還債。結婚後你們兩個不管是誰的收入都是共同的財產。哪怕是男方沒有收入,那麼女方還貸那也是用共同財產還貸,你們兩個誰掙的錢都是兩個人的。所以還貸的部分如果離婚的話,還貸那部分都是一家一半的。男的雖然是女方的,但至少如果離婚,女方要支付給男方還貸那部分的一半。
Ⅵ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買房,並還貸款,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會不會被認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雙方之間沒有明確的協議的話,婚後的所貸款的部分,應該是屬於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財產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女方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因為: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體 財產分配與擁有情形時,較清楚是去 去 問哈 律-師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
Ⅶ 婚前女方父母付的首付買房 ,婚後男方還貸款,想在房產證上寫夫妻兩人的名字,離婚後房產怎麼分割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Ⅷ 請問婚前女方家出首付貸款買二手房
還貸款部分是夫妻公共財產
不是
不一定,要舉證的
貸款部分可以視為共同財產。新婚姻法沒有8年的規定,8年的規定現在已經作廢。再買新房算公共財產,也可以因為出錢的多少而約定。
Ⅸ 婚前女方父母首付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證上簽署女方姓名,該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屬於雙方共有,最好現在做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