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夫妻一方婚前的貸款,符合下列情況的,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夫妻二人負連帶責任: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夫妻二人對債務的負擔應是均分,一方承擔全部債務之後有權向另一方追償其應付的份額。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夫妻一方婚前債務,應當由欠債的一方獨自承擔債務。
⑵ 夫妻離婚後房產貸款怎麼辦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當事人可以協商辦理。如果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時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2.一般認為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取得產權證,則應該屬於婚前財產。3.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還貸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4.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⑶ 共同貸款離婚後怎麼處理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
1、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2、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較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後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
3、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