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剛買完房子付過首付貸款還沒下來,要是離婚的話怎麼辦
按《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基於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因此,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一般原則為,獲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貸款的一半剛買完房子付過首付貸款還沒下來,要是離婚的話怎麼辦
❷ 夫妻在辦理按揭貸款過程中,突然雙方離婚!貸款還沒批下來,可以終止合同嗎
1、合同是兩人名字,以後產權證肯定也寫2人。如果現在能找開發商協商只寫你一人名字、銀行也同意,你可以改合同只寫你一人。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只能等房產證下來後,帶離婚協議或法院的離婚判決到房管局辦房證變更登記,變成只寫你一人。
2、貸款過程中離婚了,肯定景程貸款,銀行知道後,會重新考核你的收入水平、還貸能力,如果銀行發現你的收入水平不足以保證貸款償還,可能會不批貸款或者提高條件,比如貸款額度可能降低或者不批了。
3、貸款下來後轉成你一人名字,向銀行申請,銀行考察了你的收入水平後才會給轉。其實不管你一人名字還是二人名字都無所謂,你只要按約定還貸款就沒人會找你。
4、離婚流程,最方便的是辦協議離婚,你們2人都同意離婚,也對財產和債務達成一致意見了,寫好離婚協議,帶上各自的身份證和結婚證、照片,一起到一方戶口地的民政局去拿離婚證,人不多的話有半小時就能辦完了。
如果對財產和債務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到法院離婚,那個可能會很慢,大概2、3個月吧。
5、財產分割不是必須公證,但公證後效力更高。財產分割在離婚協議中寫清楚,到民政局備案拿到離婚證後就生效,不公證也可以。
❸ 夫妻辦了房貸,還沒有批下來,就離婚,會有影響嗎
您好,房貸的還款人產權登記人如果只是一方的話,那麼是不會有影響的
❹ 房貸辦理中,夫妻離婚,貸款會受影響下不來嗎
夫妻房貸信用不良,離婚後能貸款,銀行貸款對於徵信有嚴格的要求,一般情況下銀行貸款對徵信的要求:當前不能有1次逾期,半年不能有2次逾期,一年不能有連續2次逾期,兩年不能有連續3次逾期累計6次逾期。如果之前的房貸逾期並不嚴重且還有還款能力滿足銀行貸款的條件就可以申請貸款;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❺ 夫妻貸款買房期間還沒有辦完貸款手續,突然離婚了,該怎麼辦
這些數字啊,不用說了,就是反正舉個例子就是比如說房子好,你們貸款的話,現在已經付了,我付了10萬,然後呢,你們在這一年又又付了20萬,那麼就是說現在誰要這房子就把那付了那20萬的利息貸款錢分成一半給別人,然後那個首付的錢如果是誰的你要分,然後好就完了,房子就給他了,剩下的利息錢誰願意去下房子就去付利息就完了唄。
❻ 夫妻貸款買房已交首付貸款還沒下來就離婚了可以退房嗎
貸款已經辦理,就是需要夫妻倆履行借貸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款,
購房合同也在房管部門備案登記,
所以,不能退房,
可以協議住房歸一方所有,沒還清的貸款歸得到住房一方個人債務,給予另一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
再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按了手印,做個公證,
離婚後,離婚協議生效,
以後還清貸款,雙方一起到房管辦理住房析產過戶給一方就可以,
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起訴維權。
❼ 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沒下來,夫妻離婚,房子怎麼處理怎麼辦手續以後不麻煩求解!
若要離婚首先需要約定房屋歸屬問題,就是約定房屋歸夫或妻或共同所有。
若房屋仍歸夫妻共同所有,不需要做任何處理。夫妻雙方按時、按約定份額還款即可。出售、轉讓房屋時雙方商定、收益雙方均分。
若房子判給其中一方兩種處置方法:
1、將銀行剩餘貸款一次性還清,提供離婚判決(或協議)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將房產辦理為歸屬人所有,若期房還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將房屋備案改為個人所有。
2、由擁有產權方繼續還款,貸款還清後辦理房產證時出具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將房屋辦成個人產權。但需要和另一方約定清楚,貸款還清時另一方需要積極配合辦理及對方不再有該套房屋還款義務及收益的權利。
若出售房屋的開發商仍在還可以將實際的情況告知開發商,由開發商出面辦理或根據當地房管部門給出辦理意見。亦可咨詢房屋備案的當地房管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處理辦法。
(7)夫妻要離買的房子貸款還沒批下來擴展閱讀: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