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股權質押貸款
個人在銀行貸不到,你可以去典當行,手續簡單又快,但可能賬戶要鎖定
Ⅱ 律師,公司股權質押給個人能辦理嗎
股權擁有者的股權作為他個人的財產,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沒有規定不得能質押給個人,他就可以將自己的股權質押給個人。
二、銀行股權質押貸款注意事項
銀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權質押的貸款條件後,信貸經營部門具體安排法定的貸款手續,根據一些銀行辦理經驗並結合《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在實際運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借款人應當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借款企業財務報表、貸款證(卡)。公司章程、質押申請書、聲明書、質押股權涉及注冊資本出資的驗資報告等公司證明文件。
(二)股份質押不僅涉及質權人(銀行)和出質人(借款人),而且還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須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貸款的決議、股東名冊和股東大會授權書。
(三)為保證股權質押的合法有效,銀行應要求借款人將《債款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質人所屬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審批機關(經貿委)提交股權質押申請,經貿委批准申請後,將同意股權質押的批復文件及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等文件向同級國家工商管理部門報送備案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質權人、出質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冊資本和質押合同號、期限、股權佔比等,工商登記可有效防止質權人將股權再次質押或轉讓。
(四)股權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應會同上市公司向所屬的深滬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股權質押貸款登記手續,同時應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予以披露;股權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根據《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必須全部質押,不得部分質押。
(五)為穩妥起見,銀行可將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書、《貸款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等法律文書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門專業人員對上述法律文書的各項條款進行合規性審查,無法律障礙後,通過股權所屬地公證處予以公證、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銀行債權。
(六)在辦理股權質押貸款前,銀行應充分調查分析借款人和質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力、發展前景和產權是否明晰等,對融資目的和投資項目進行科學論證,預測借款人未來償債能力和股權質押的實力。對質押股份的價值,可通過權威性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公正的評估,遵循防範風險的原則,在評估真實價值的60%以內確定貸款發放金額,以確保銀行信貸資產安全。
(七)根據《擔保法》第68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孽息」的規定,銀行應對質押股份的利潤分配等應得權益予以關注,以避免銀行合法利益流失。對行使質押權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業銀行法》第42雜的規定,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內予以處分,保全信貸資產。
(八)銀行應配備相應的人員,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動態,對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資產重組、分立變更等重大經營事項及時作出正確判斷;涉及上市公司股權的,要跟蹤證券市場行情,分析質押股票的風險和價值,設置警戒線,切實防範風險。
Ⅲ 股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首先,當股權出質的時候,出質的究竟是什麼權利呢?無論出質的是財產權利還是全部權利,權利都不可能向實體物那樣轉移佔有,只能是通過轉移憑證或者是登記的做法來滿足。因此究竟轉移了什麼,我們從設質的活動中無法辨明,但可以從質權執行進行考察。
其次,當債務清償期屆滿,但是設質人無力清償債務,就涉及到質權執行的問題。《擔保法》對於權利質押的執行沒有規定,但允許比照動產質押的一般規定。對於動產質押的執行問題,《擔保法》第71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權利質押的質權人也可以與出質人協議轉讓質押的權利,或者拍賣、變賣質押的權利。
無論協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否則受讓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謂的財產權利,但是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卻由一個與公司財產都沒有任何關系的當事人來享有,這不是非常荒謬的嗎?因此這也就反證出從一開始設質的就是全部的權利,而不是僅僅為財產權利。因為一項待轉讓的權利如果開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經過轉讓卻變成了完全的,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為質權標的的股權,決不可強行分割而只能承認一部分是質權的標的,而無端剔除另一部分。
再次,當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同意出質股份時,實際上就已經蘊含了允許屆時可能出現的股份轉讓,其中包括了對於公司人合性的考慮。中國《擔保法》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於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關於股份轉讓的規定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和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比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設質也應當分為兩種情況,其一質權人為公司的其它股東,此時以公司的股份設質無須經過他人同意。其二,當以公司股份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設質的,則應當需要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因為如果屆期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質權人就可能行使質權,從而成為公司的股東。鑒於有限責任公司一定的人合性,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公司股東的過半數同意,就意味著實際上公司股份的設質是不與公司的人合性沖突。
最後,從觀念上來分析,傳統的觀念以為公司的股份的設質僅僅包括財產性的權利,這是將權利孤立地進行分割。實際上在市場經濟中的交易主體是不可能如同法學家一般將權利分割成諸多部分,並且進行考慮。另外,假如真是只能轉讓財產性的權利,那麼這種設想必然會在質權執行時產生糾紛,從而與民法定分止爭的社會功能相沖突。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質押的標的應該包括全部的股東權利。
Ⅳ 股權質押貸款的手續和程序
操作流程:
1、需要融資的企業咨詢融資相關事項,准備融資所需資料;
2、聯系融資機構;
3、雙方商議融資的金額、利率、期限等相關事宜並達成協議;
4、簽訂股權質押融資合同;
5、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6、出借方發放資金。
手續:
1、企業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證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副本、貸款卡;
3、公司股東同意質押的決議;
4、公司章程;
5、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的相關資料;
6、股權憑證,證券賬戶卡;
7、貸款機構要求准備的其他資料。
Ⅳ 股權質押貸款的注意事項
銀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權質押的貸款條件後,信貸經營部門具體安排法定的貸款手續,根據一些銀行辦理經驗並結合《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在實際運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借款人應當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借款企業財務報表、貸款證(卡)。公司章程、質押申請書、聲明書、質押股權涉及注冊資本出資的驗資報告等公司證明文件。
(二)股份質押不僅涉及質權人(銀行)和出質人(借款人),而且還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須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貸款的決議、股東名冊和股東大會授權書。
(三)為保證股權質押的合法有效,銀行應要求借款人將債款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質人所屬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審批機關(經貿委)提交股權質押申請,經貿委批准申請後,將同意股權質押的批復文件及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等文件向同級國家工商管理部門報送備案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質權人、出質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冊資本和質押合同號、期限、股權佔比等,工商登記可有效防止質權人將股權再次質押或轉讓。
(四)股權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應會同上市公司向所屬的深滬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股權質押貸款登記手續,同時應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予以披露;股權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根據《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必須全部質押,不得部分質押。
(五)為穩妥起見,銀行可將股份公司董事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決議書、《貸款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等法律文書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門專業人員對上述法律文書的各項條款進行合規性審查,無法律障礙後,通過股權所屬地公證處予以公證、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銀行債權。
(六)在辦理股權質押貸款前,銀行應充分調查分析借款人和質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力、發展前景和產權是否明晰等,對融資目的和投資項目進行科學論證,預測借款人未來償債能力和股權質押的實力。對質押股份的價值,可通過權威性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公正的評估,遵循防範風險的原則,在評估真實價值的60%以內確定貸款發放金額,以確保銀行信貸資產安全。
(七)根據《擔保法》第68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孽息」的規定,銀行應對質押股份的利潤分配等應得權益予以關注,以避免銀行合法利益流失。對行使質押權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業銀行法》第42雜的規定,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內予以處分,保全信貸資產。
(八)銀行應配備相應的人員,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動態,對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資產重組、分立變更等重大經營事項及時作出正確判斷;涉及上市公司股權的,要跟蹤證券市場行情,分析質押股票的風險和價值,設置警戒線,切實防範風險。
Ⅵ 請問向非金融機構借款時以「股權出質」抵押的,工商局是否給予登記呢有沒有相關規定呀!
我國物權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非上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機關。
股權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某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為質物向銀行申請的貸款,它是在融資擔保方式上的一種創新。
股權質押貸款的基本條件:1、申請質押的股權依法可以流通,即上市公司章程等內部規章、法律文件對公司股權的質押、轉讓未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規定。2、申請質押的股權在此次質押之前必須是未設立質押或有效質押已解除,即借款人對所質押的股權必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3、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實行特別處理、限制轉讓或暫停上市。
我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以公司股權進行質押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規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法律專家對後者作出修改如下: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被質押股份所在公司的工商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00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股權質押貸款優勢表現在:第一,企業貸款成本低、時間快。以武漢某公司為例,公司若使用抵押房地產的方法貸款2500萬,房地產評估費、權證費及保險費用保守估計要花30萬以上,且需要2-3個月時間。而該公司此次股權質押貸款只花了數千元評估費用,登記和審批完全免費。算上前後籌備時間也只花了一個月時間。第二,銀行風險降低。從前基本沒有銀行會接受股權質押貸款,因為風險太大。企業還可以在抵押期間將股權轉讓,銀行如果找不到股東,將承受很大損失。而根據新《規定》,企業股權在質押期間,將被工商部門鎖定,無法進行轉讓,風險大大降低。
不過,單純股權質押貸款的風險也不容忽視。這主要是因為股權價值很難評估,且無法預料其保值性如何。一般來講,金融機構主要是根據企業的凈資產以及每股凈資產來確認企業股份的價值,然後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給予授信。所以銀行在開展業務的時候,仍需要選擇現金流充足、貸款期限較短、企業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企業。商業銀行在開展股權質押貸款業務時,應注意兩點:首先要清醒認識到股權質押存在的風險。股權質押屬於權利質押,相對於實物質押,股權質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股權變現時,其價值的實現取決於該權利對應的財產價值。股權質押的風險在於股權的價格很有可能因公司經營不善而下跌。當股權價格下跌後,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擔保法》規定變價收入不足抵償債務時,債務人需要就不足部分繼續進行償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債務人時常因缺少能力而使進一步償還成為泡影。因此,商業銀行在接受股權質押時,還要對企業資產加以鎖定,即限制企業某些經營行為,以免股權價值被掏空。其次在接受股權質押時,須對該股權質押情況及質押成立條件進行充分了解。《擔保法》對股份和股票設定質權採取不同的生效條件:以股份質押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以股票質押的,質押合同以出質人和質權人向證券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因此,接受股權質押時,商業銀行一定要實際查看股東名冊或向證券登記機構查詢股權質押情況。
Ⅶ 股權質押後還能貸款嗎
不能貸款。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Ⅷ 股權質押貸款糾紛,如何訴訟
你怎麼專業的問題,可以在這上面尋找到答案嗎?如果要做這樣案子,去委託律師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