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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青島

發布時間:2021-10-12 21:57:44

1. 青島公積金貸款條件

根據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以下內容供參考: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商品房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30%以上的自籌資金,其中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為20%以上的自籌資金;二手房為40%以上的自籌資金(有房齡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停止受理。
(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2. 青島公積金貸款政策最新解讀

8月3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進一步釋放結余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條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在放寬貸款條件、提高可貸額度、擴大提取范圍等方面向前再邁一大步。

二套房最低首付僅三成

《意見》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根據文件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20%,對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貸款不再執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二是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30%。

貸款額與賬戶余額將「解鎖」

青島市目前執行繳存余額15倍規定,即職工賬戶有1萬元公積金余額,只能貸到15萬元,取消與余額掛鉤的限制後,職工最高可貸到50萬元。《意見》的一大創新之處,就是放寬貸款條件,提高了可貸額度。《意見》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率低於85%的城市,要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取消貸款額與職工賬戶繳存余額掛鉤的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低於建築面積90平方米商品住房總房款的80%,住房價格按當地統計部門上年度商品住房均價計算。借款人還款能力按不低於借款人和共同還款人月工資總額的50%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放寬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公積金提取政策再放寬

在公積金提取條件方面,《意見》給予了充分的放寬。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3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憑證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農民工在城市或農村新型社區購買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規在農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另外,《意見》還突破了原來規定的提取范圍,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

異地公積金貸款取消戶籍限制

《意見》在積極開展省內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方面也有大突破。如職工在青島市以外的省內城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積極配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可為本地繳存職工發放異地購房貸款。全國范圍內異地貸款業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目前,青島市個貸率已達93%,資金使用較為緊張,可以結合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目前暫時不提高貸款限額。

青島公積金使用率超93%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在根據省里的有關要求,結合青島市實際情況開展調研,做好相關准備工作。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省里的指導意見主要圍繞進一步釋放節余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同時也要求資金使用率高於85%的城市要及時調整收緊有關政策,確保資金安全。近兩年來,我市的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一直處於93%以上的高位運行狀態,省住建廳也特別指出,像青島市這樣資金使用緊張的城市,可以結合當地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所以我市目前暫時不提高貸款限額。下一步,我們將根據我市公積金資金情況,適時提出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的意見,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決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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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你好,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政策,你必須不間斷的交12個月以上,可以申請。一手房最多是60萬二手房是30萬,貸款的比例需要你到當地的管理中心列印出公積金賬戶的詳單才能計算出來。

4. 青島公積金貸款條件最新政策!

青島代駕邦:
2015最新青島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
自2015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新業務將在青島市全市展開。據了解,需要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的市民需要滿足以下幾方面條件。
一是具有青島市戶籍,在山東省內其他城市就業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購買我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時,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向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二是申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須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條件和住房公積金申貸繳存標准,且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地均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只允許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我市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我市貸款次數認定標准執行;
四,申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認定標准、貸款額度計算及貸款期限執行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申請人配偶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具有青島市戶籍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申貸繳存標準的,可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需提供我市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貸資料,涉及異地繳存的還應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以及申貸時點前12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
六,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情況實行計劃限額管理,超過計劃限額的,實行輪候管理;
七,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其配偶具有青島市戶籍,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貸繳存標準的,可合並計算其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配偶申貸資料的提供參照本通知第五條規定辦理。
僅供參考!

5. 請問青島市公積金貸款首付20%的購房政策什麼時候開始實行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自2015年9月1日起,在我市購買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二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調整為20%。二手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調整。

6. 目前青島個人能申請到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還能提高嗎

目前青島市新建住房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

新建住房、再交易住房房按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賬戶余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計算。單方繳存新建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36萬,再交易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21萬。

雖然一些兄弟城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額度,但青島市由於近年來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一直處於93%左右的高位運行,目前還暫不具備上調最高貸款額度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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