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夫貸款買了車,車主是我的名字,其它購車手續我也 簽了字,但車一直是他在用,他用他的房產證做抵押...
他只是作為你按揭買車的擔保人,你按揭的車登記就是你的名字,不管首付款是誰出的這個車的所有權還是你和銀行的。 如果你的前夫一直不按時還貸的話對你的信用會造成影響想再貸款的話會很困難或者利息會上浮,這是很不利的。
想過戶給他的話 需要去銀行辦理全款結清。銀行的貸款還完了才能拿到登記證書,然後去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這樣就可以過戶給他了
2. 以老公的名字貸款買車,車子可不可以寫我的名字
信用卡是老公的名字,貸款買車,車主不可以寫妻子的名字。
如果是貸款買車,貸款申請人和車輛行駛證上必須是同一個人的名字。
如果要是寫妻子的名字,就必須以妻子的名字貸款。
去交管所上牌時按照購車發票上的名稱決定行車證車主姓名的。
買車之後車輛行駛證可以過戶。
3. 前夫用我身份證買車,只給首付。八個月沒供,我該怎麼辦
你應該和你前夫講清楚,如果他不還月供,你可以把車要回來,因為這輛車名義上及法律上都屬於你的財產。
4. 我前夫用我名字辦的貸款買車,現在不還款呢,怎麼維護自己呢
你好,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你這個前夫,畢竟你的前夫以你的名義辦理的貸款買車,而且現在不還款導致你出現逾期,你可以要求前夫及時歸還欠款。
5. 婚後以男方個人名義貸款買車,會不會查女方的徵信
不會。
如果貸款主體是2個人,那麼2個人的徵信都會查看,如果貸款主體只是男方,那麼不會查女方的徵信,女方可能會做為第二或第三聯系人,及時配合銀行電核即可。
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5)前夫以個人名義貸款買車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借款人要根據收入情況來衡量自己是否適合貸款買車:因為貸款買車後,借款人每月必須按時足額償還貸款,除此之外,還需支付一定金額的停車費、維修費、保險等費用,所以生活壓力將增大,如果沒有穩定的較高收入是難以維持的。
客戶獲得貸款後,一定要按時足額還款,以免因逾期還款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給用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6. 前夫個人名義貸款40萬,當時我簽的字,離婚後我需要還這個錢嗎
前夫個人名義貸款40萬,有了自己的簽字,離婚後是否需要還錢,就要看離婚時對於財產以及債務的劃分是如何進行分配的,如果在債務劃分的時候沒有將這一筆債務分到自己的名下,那就不需要還這個錢。但如果當時的債務是平均分配的,那麼就需要還清了,因為這就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
人要為自己的選擇和決定承擔後果,在當時簽字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有可能出現的結果,所以說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當然了,我們在婚姻中也應該擦亮雙眼,將不靠譜的人拒之門外,都說要做有意義的事情,當發現對方。不是一個可以做大事的人的時候,就不要為他擔起這樣大的風險,也是將自己困在牢籠中的一個行為,想要走出牢籠,只能勇敢的承擔起相應的結果,才能走向誰新生,所以說婚姻是謹慎的,是需要認真面對的,離婚也同樣是謹慎,需要認真面對的。
7. 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用我的身份證貸款買車怎麼辦
如果是他有意如此,而購得的車輛有沒有用於共同生活,那妻子一方就有理由拒絕承擔法律上的共有義務。
以下有個例子,供你參考:
寧波一丈夫「偷」妻子身份證 貸款買車
核心提示:辦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證去買車,妻子卻全然不知。作為二手車行,其妻子沒有本人到場且沒有書面確認情況下,應當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屬於善意第三人。
辦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證去買車,妻子卻全然不知。這樣的奇葩事最近就發生在了寧波市民楊女士身上。
近日,一位女士反映,老公拿著她的身份證在嵩江中路與前河北路交叉口附近的愛駒匯二手車行去買車,因為他的身份證在銀行是黑戶,辦不了按揭貸款,所以偷拿了她的,並沒有經過她的同意。
整理衣櫃發現收據,追問顯真相
6月1日小編向楊女士了解情況,據楊女士回憶說:當時發現丈夫瞞著自己買車還是因為一次整理衣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張單據,一再詢問下丈夫才說在二手車行買了一輛奧迪Q5,由於此前丈夫在銀行有不良的信用記錄無法貸款,因此丈夫通過楊女士的身份證貸款購買了車子。第一次單筆打給車行5000元,但是車行說不夠,於是又匯款10000。但是第二筆匯款沒有任何憑證。
現在自己只想把15000元錢全部退回。經過一番交涉,車行老闆只答應退還10000,剩餘的5000卻不予退換。「明明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丈夫私自購買,辦理的信用貸款也沒有徵求本人同意,為何不把全部錢退還?」
車行:先確認後否認,態度曖昧
6月2日下午,小編電話聯系了愛駒匯二手車車行,一位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起初向小編確認有此事,但是電話被店裡的另一位工作人員接聽後又矢口否認說並沒有15000元的事情,隨後掛斷了電話。
隨後,小編接到了楊女士打來的電話,楊女士告訴小編二手車行已經將10000元退還,但是5000元依然不願退還。
律師建議:丈夫單方面行為,一般應認定無效、
隨後,小編向甬泰律師事務所的許靜芳律師進行了解,許律師根據網友的表述做出了建議:
從該網友的描述來看,其丈夫是沒有徵得妻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作主以她的名義交了購車定金,是無權處分或無權代理,一般應認定無效。
理由是:
第一,從《婚姻法》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顯然購車屬於非日常生活需要,必須取得一致意見才能行使,因此,丈夫在沒有與妻子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顯然是無權處分。第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9條規定:「共有人在共同共有關系續存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以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本案當中的妻子可以要求返還定金。作為二手車行,其妻子沒有本人到場且沒有書面確認情況下,應當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屬於善意第三人。故交易無效,應退還所有費用。
8. 婚後以男方個人名義貸款買車,會不會查女方的徵信
婚後以男方個人名義貸款買車,也是會查女方的徵信,畢竟這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說是婚前的就不需要了
9. 離婚後,前夫想買車,但他信用不好,辦不了貸款,所以用我的名字買車,月供是他供的車貸還完後,車歸誰
車在你名下,所有權歸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