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貸款買房,首付款是父母給的。婚後房貸也是父母給的錢(我有打欠條)。房貸妻子沒供過。
第一次起訴,法院不會輕易判,一般會勸你們和好。當然你可以再次起訴,再次起訴,就會判了。婚前買的房子歸個人,和你媳婦沒關系。你唯一要考慮的是孩子的問題,如果你不要孩子,你必須給孩子撫養費用,一直到他成年。
㈡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貸款都是男方父母付的,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要是以後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住房實行的是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合法所有。該住房雖然是婚前購買,但是房產證登記人是兩位當事人姓名,那麼住房產權是兩位共有,在離婚時需要雙方自行協議住房分割分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父母婚前出資部分,如果沒有事先書面約定是贈與子女個人所有,那麼父母的出資屬於對雙方當事人的贈與。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四諦法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物權法》: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㈢ 房子結婚前付首付,婚後房貸全由父母幫助還,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房貸全由父母幫助還只要能提供充分的證據這部分還貸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㈣ 婚前貸款按揭,但首付及按揭均由父母支付,婚後還算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如果你父母都有這房的相關手續,那就是你父母的財產(比如首付的合同,還有按揭的銀行憑據).那你最好和你家那口子去搞個婚前財產認定.
㈤ 婚前父母買房(首付和貸款都是他們還的),購房合同是我的名字,婚後辦房產證,財產歸屬問題。
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財產,視為對對方的贈與
如果父母出資且登記在你一人名下的房產,才是你的個人財產
㈥ 婚前貸款買房,父母給出的首付,婚後父母給還房貸怎麼算
婚前貸款購置的房子屬於你個人的財產,婚後還房貸是你父母,那隻要他們保留還貸的記錄就可以了,房子是妻子是分不到的。想更保險的話就在房產證上加註你父母的名字。
㈦ 房子結婚前對方付的首付,婚後房貸全由對方父母幫助還,還貸部分和我有關嗎
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該房屋屬登記方的個人財產。無論是否簽訂贈與協議,父母幫助還貸目的能夠認定為明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故一方父母償還銀行貸款的行為不屬於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的「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登記方也無需就該部分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將出資方父母婚後償還全部貸款的行為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不僅違背出資方父母的實際意願,還可能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立法本意相沖突。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望採納,謝謝!
㈧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㈨ 婚前房子首付及婚後貸款都是女方家長負的
其實你的提問中主要是涉及到房屋產權和債權的問題。我先舉個不太恰當但容易理解的例子,然後再解答你的提問,這樣就容易理解了。比如A向父母或其他親朋借1萬元購買了彩電,發票登記為A的名字,彩電就歸A所有,他可以使用以及處置,借錢給A的人只能對A擁有債權,可以要求A按約定及時還錢(或者不要A還錢了),但對彩電沒有處置權,比如將彩電拿去轉送別人等。只有在A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同意以彩電抵債,這樣才會出現彩電所有權的轉移。1、該房產的所有權歸男女雙方。因為房產證上寫的是男女雙方名字,也就是產權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根據住建部部頒《房屋登記管理法》第二十五條:「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所以,房產證上是男女雙方名字,該房產的所有權就屬於男女雙方。2、嚴格來說,男方父母沒有對該房產的支配權和使用權的,當然作為父母要使用該房屋,男女方從孝道上說應答應,一些家庭父母即使沒出錢也會為父母提供住所的。從處置權這個角度來說,男女方可以拒絕的。不過,還要考慮父母對男女方擁有首付房款債權的。3、若離婚,房子按照男女雙方原設定份額分割,若原設定為「共同共有」,則均分一人一半;若設定為「按份共有」,則按設定份額分割。若還有貸款未清,包括父母首付款的債務按相應房產份額承擔(若父母不再主張首付款債權,債務也就滅失)。4、父母對為該房產出資首付款權利以對產權人的債權來體現。個人理解,供你參考。本想簡單說下,但要說清楚些,就只好多寫了。
㈩ 如何證明婚前首付購房是父母給的
向你媽媽打個借條,寫上用於借給你做首付,去正規的公證處 公證 這張借條,然後你買你的房。。。買完了,如果不放心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公證。當然,你先買房,後結婚,然後才加女方名字,很明顯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即使不公證,問題也不大。
這樣的話,如果婚姻出現問題,房子是屬於你的,但是由於你和你妻子婚後共同生活,房子的貸款算是2人共同還的,所以,你妻子還貸那部分本金+增值,你是需要支付給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