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公貸款買房寫婆婆名字,可以加上兒媳婦名字嗎
分兩種情況,如果一開始買房就寫兩個人的名字(婆婆和兒媳),然後各佔百分之多少的份額,是可以的。
如果公公婆婆的房子已經買好了,再加兒媳婦的名字,就要辦理贈與公證和更換房產證的手續。因為加名字不要錢僅限於夫妻之間,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寫誰的名字都一樣。
但加兒媳婦名字就屬於將一定的房產份額贈與兒媳,兒媳要為這一部分所得繳納稅費,然後才能加名字。
⑵ 父母貸款買房怎麼寫兒子兒媳名字
你好。婚後房產改為兒子兒媳的名字,應視為是將該房屋贈與給了兒子兒媳。婚後讓兒子寫的首付款欠條,應證明是在改名字之前所寫。如果是改名字之後所寫,那麼還需要證明兒媳對此知情並同意。如果能夠做到的話,是可以要回收首付的。否則的話,兒媳完全可以主張:改名字即為贈與,且贈與完成,事後寫收條是兒子與父母之間串通作假,非真實意思表示。這種情況下要回首付就很難了。法律不保護不誠信的行為,因此如果是因為兒子兒媳離婚就出爾反爾,法律也是不保護的。
⑶ 婚前貸款買房,房子父母名字,婚後加上兒媳名字,兒子兒媳還貸,離婚如何分割
這個分割我的理解不大一樣哦,有律師說分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是婚前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款才這么分的,而和你說的情況不一樣,婚前這個房子是登記在你父母名下的。
所以要弄清楚,房子里婚前有幾個人的名字。
假設婚前就老夫妻倆的名字,婚後加了兒媳的名字相當於把房產的三分之一贈與給兒媳,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所以這三分之一是男女方一人一半,簡單的講離婚房子肯定是判給男方,但要支付房子六分之一的價值給女方:300萬的房子漲到600萬,女方能拿到100萬。
假設有老夫妻加兒子三個人的名字,這里有兩種說法,一個是相當於兒子將自己的三分之一分了一半給他的妻子,所以變成了婚前房產婚後還貸的類型,他的妻子只能獲得房子三分之一的一半的增值部分:同樣300萬漲到600萬,增值300萬,女方能拿50萬;另一種說法是原來三個產權人每人縮小了自己的份額勻出一份給兒媳,那就變成了四分之一的增值部分:還是300萬增值了300萬,女方拿四分之一,也就是75萬。具體看法官怎麼認定。
⑷ 房產證上是父母的名子想加上兒媳婦的名字怎麼辦
一份贈與協議,公證,到交易中心變更
⑸ 父母貸款買了房,房產證還沒辦,將來辦房產證時能加兒子和兒媳婦的名字嗎
1、這個是可以的;
2、到時候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即可;
3、到時候把手續帶齊即可。
⑹ 父母貸款買了房,房產證還沒辦,將來辦房產證時能加兒子和兒媳婦的名字嗎
只要你們願意加別人的名字,當然是可以加的,不管加誰的名字都沒問題,但一定要認真考慮好,如果你們已經決定了,那麼不管加兒子還是媳婦的名字,都沒問題。
⑺ 房產證上是父母的名子想加上兒媳婦的名字怎麼辦
房產證上是父母名字,必須到帶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到房管局去辦理,出手續費。
⑻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是拿到了,沒還清房貸可以加兒子兒媳名字嗎
當然可以加,建議兒子兒媳最好別加名字,那麼快,等下父母要你們還房貸了,你們願意嗎,
⑼ 房子是父母貸款買的,產證上父母兒子兒媳都有名字,父母要離婚,房子怎麼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