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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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夫妻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同一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所有權。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產權)
㈢ 婚後按揭買房,貸款由女方還,假如離婚後房子該歸誰
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旦要離婚,夫妻各享有房產一半的產權。
㈣ 父母買房首付,夫妻還貸,房子歸屬權問題
1、男方父母婚前為兒子買的房:房產證在誰的名下?
(1)如果房產證是在男方父母名下、只是房子歸小夫妻居住:這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財產,小夫妻婚後所還的貸款,是男方父母對小夫妻所負的債務,由男方父母還給小夫妻本金及利息,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得所還貸款及利息的一半。
(2)如果房產證是在男方名下:這房子應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所還貸款,在小夫妻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屬的書面約定的情況下,是夫妻財產,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分得貸款的一半。
房子在婚後的升值部分,也應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也有權要求分一半。
(3)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小夫妻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分一半房子。
2、「房子的歸屬權怎麼算?是婚後共同財產平分還是主權歸男方歸還女方貸款的錢?」:
(1)房子的歸屬權(法律術語應是產權):還應看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情況來確定,具體見上面分析。
(2)只有在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的情況下: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如果沒有加女方名字,房子是婚前所購,只能認定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或男方父母的財產,具體看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
(3)房是「產權」,不是「主權」。
(4)如果產權是男方的,婚後所還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在離婚時只是可以要求分得婚後所還貸款的一半,不能全要。
3、「怎麼平分,例如是不是買的時候房子值60萬,過了幾年升了70萬,就用現在70萬的價值減去當年首付的錢除以2 ?」:
(1)你說「平分」,是在假設房產證上是男女雙方名字的情況下才可以。
(2)此時平分:是平分房子現有價值即70萬,不用扣除首付。男方父母婚前付的首付,視為男方父母婚前對自己兒子的贈與,除非當初明確約定是借給兒子的外,現在不需要再返還。
男方同意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視為男方同意將房子產權無償贈與女方一半。
㈤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房子算誰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夫妻貸款買房房子屬於誰擴展閱讀: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系,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㈥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是老公一個人的名字,請問財產屬於共同的嗎離婚的話是平分嗎
婚姻法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結婚是為了成家立業,夫妻兩個人別故意鬧事,長時間不成為家庭關系,那樣違背事實違背自然規律,沒資格主動用任何法律。當然不影響遵守、執行所有法律。
㈦ 兩人買房子貸款離婚房子歸誰
根據我國城市男女青年結婚買房的實際情況來看,大多數都是男方負責買房首付,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歸還房貸,當夫妻之間一直保持親密和諧關系時,這種方式較為可行,如果夫妻關系一旦破裂,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就成為麻煩事了,那麼,兩人買房子貸款離婚房子歸誰呢?
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支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雙方平均分割,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其所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餘則按出資情況按份共有;
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結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5、結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
6、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關於兩人買房子貸款離婚房子歸誰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首付是一方支付還是雙方共同支付、還是一方或雙方的父母支付,是婚前還是婚後支付,貸款時一方歸還還是雙方共同歸還,按照這些情況的不同相應確定雙方對於房產的產權份額後,再根據雙方對房產的主張意向決定最終的所有權歸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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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買房貸款誰付錢房子是屬於誰的
需要根據是婚前購房還是婚後購房,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雙方還款額度等方面評定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貸申請需要提供的資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