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間,車是另一半的,對方能用車貸款嗎
夫妻之間,車是老婆貸款買的,登記在老婆名下,丈夫不可以用車貸款,因為你不擁有車輛的所有權,除非你老婆配合做抵押。
2. 夫妻共同財產單方面拿去銀行做抵押可以嗎
夫妻共同房產,屬於共有財產,關於共有財抵押規定如下:
第五十四條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中享有的份額設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但是婚姻法解釋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名字的話,單方拿去貸款原則上是過不去的,因為貸款要做抵押登記,相關法規規定: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所以,正常流程理應要有你的配偶同意才可抵押。
3. 車是老婆的可以抵押貸款嗎
如果說老婆名下的車,是老婆婚前的個人財產,那麼這時候老公就不可以用老婆的車去申請抵押貸款,因為這不是老公的財產。而汽車是婚後夫妻共同買的,只不過車主的名字是老婆,只要經過了老婆的同意,就可以用老婆的車去申請抵押貸款。總的來說,就是看汽車的所有權歸誰,誰就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其餘的人是沒有權利申請的。
4. 夫妻雙方單獨一方貸款買車可以嗎
可以的。只要符合貸款買車的條件。
貸款買車者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4)夫妻單方面用車子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夫妻一方貸款買車,由雙方還錢,還是一方還錢的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1、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5. 夫妻一方擅自將車抵押貸款,離婚時另一方須承擔責任嗎
夫妻一萬擅自將車抵押貸款,離婚時另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因為這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將車抵押貸的款,抵押所貸之款屬夫妻共同債務且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所以,在離婚時另一方必須承擔責任。
6. 借款人用妻子的車做抵押,有效嗎
一、借款人用妻子的車作抵押,如果妻子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就是有效的,否則抵押無效。
二、相關法律規定:
1、《擔保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擔保法》第42條規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三、根據上述規定,以機動車作抵押的,必須簽訂抵押合同並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所以,借款人用妻子的車作抵押的,應當由妻子與出借人簽訂抵押合同,並向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自抵押登記之日起,抵押合同生效,反之,如果妻子不簽訂抵押合同,或者不辦理抵押登記,那麼抵押就無效。
7. 妻子名下的車,丈夫可以拿去當抵押貸款嗎前提是妻子不同意的情況下。
抵押不了。因為申請抵押貸款必須是申請人本人名下的資產,其他人資產拿去抵押是不行的。如果你信用記錄好的話可以去申請個人信用貸款啊,不用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目前,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的用途,主要為汽車消費,當然汽車貶值快、交通事故影響車輛價值幾率大,金融機構以汽車作為單一抵押方式發放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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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8. 夫妻共同財產單方面拿去銀行做抵押可以嗎
夫妻單方面用夫妻共同財產去銀行抵押貸款,即使銀行同意,也是抵押無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拿去銀行做抵押必須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銀行貸款審查審批時,需要查閱時夫妻雙方均已簽字同意抵押的表述。所以,抵押貸款不是夫妻一方就可以辦理完畢的。
9. 夫妻一方用汽車做抵押貸款,另一方不知道,能貸款嗎
不可以的。
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3、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10. 夫妻一方私自將另一方的車輛抵押,有效嗎怎樣才能拿回來
結論是是否確認抵押合同無效,需要由本案女方充分舉證證明其的確不知,且「應當」不知。
第一,
你提供的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是2001婚姻法頒布之前1993年的一個司法解釋而已,這個不足為信,可見下述依據一、二。法律依據如下,具體推理過程因案情復雜,暫略。
依據一:
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
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據二: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
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無效。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該規定關鍵點在於本案女方舉證證明其的確不知,並且不屬於「應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