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房子貸款為什麼要夫妻雙方都簽字
如果是夫妻共同貸款則需要雙方簽字。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貸申請需要提供的資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貳』 辦理貸款為什麼需要配偶的身份證
如果是已婚的話辦理貸款需要配偶的身份證,尤其是房屋抵押貸款,需要配偶出面簽字且提供夫妻雙方的資料,這是銀行為了把控風險;
一、房屋抵押的申請條件:
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抵押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累6
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二、准備資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家庭房產、車產權屬證件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個人主要銀行賬戶近6至12個月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家庭民間借貸條等證明材料
評估報告
三、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
提交材料
簽署銀行文件
房屋評估
銀行審核通過
銀行放貸
抵押登記
按月還貸
『叄』 銀行貸款,為什麼需要夫妻雙方都在現場
如果是房屋抵押那就是肯定的。原因在於,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肆』 為什麼有的銀行要求必須夫妻共同貸款買房
這是銀行的規定,是降低貸款的風險的,借貸者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
『伍』 買房貸款一定要夫妻雙方嗎
申辦房產抵押貸款是有肯定風險的,若貸款不能即時償還,銀行方面是會將房產進行拍賣處理的。多數夫妻為此而爭論不休,各抒己見。
若房產證上寫有男女雙方的名字,或雖在一人名下,卻為婚後購買,那麼在法律上都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論是抵押貸款還是房屋買賣,任何一方的處分權都不容忽視,申辦抵押貸款時,則是需要夫妻雙方到公證處,共同經過申辦公證手續的環節,才能到達獲得房屋抵押貸款的終點。當然,還有另外一種狀況,即房屋為某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那麼未必非要配偶出面,親自到場,也能照辦不誤。
只要是房產抵押貸款 夫妻都必須到場簽字的,因為房產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必須得到雙方的認可才可以生效。房產屬於婚後財產就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如是婚前財產的話,婚後三年也屬於共有財產,也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
以上所說的就是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夫妻均同意情形大概是這樣,如您確實屬於需要雙方簽字的情況,申請貸款需要雙方共同簽字,反之亦然。
『陸』 你好 夫妻買房貸款為什麼必須夫妻倆在同一銀行都要開戶
夫妻貸款買房時,貸款人只有一個,必須把一方作為主貸人,不管房產證上是否要寫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應當選擇收入高且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貸款買房不僅僅會有簽貸款合同的時候,還會有很多簽約問題,這類簽約都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因為是以夫妻的名義申請的房貸,所以銀行會綜合考察夫妻雙方的綜合資質貸款買房不僅僅會有簽貸款合同的時候,還會有很多簽約問題,這類簽約都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因為是以夫妻的名義申請的房貸,所以銀行會綜合考察夫妻雙方的綜合資質。
『柒』 銀行貸款必須夫妻共同承擔債務嗎
要看貸款的用途,如果是用於家庭開支或者共同生活開支的,就屬於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捌』 買房貸款,一定要夫妻共同簽字嗎
買房貸款需要夫妻共同簽字【摘要】
買房貸款,一定要夫妻共同簽字嗎【提問】
買房貸款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回答】
如果是買公寓呢 夫妻感情不合找不到男方【提問】
要看具體賣什麼的,建議帶上身份證結婚證去試一下【回答】
『玖』 買車貸款時為什麼需要夫妻雙方均到場
買車貸款對於結了婚的貸款就是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夫妻到要求首肯,所以需要到場。
一、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1條的規定,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於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可見,夫妻共同債務有兩個條件,一是時間條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二是目的條件:為了共同生活。
二、關於房屋
按揭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第23條的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根據您的敘述,男方在結婚前出資11萬元首付款所購房屋屬於其個人財產,尚欠15年的銀行貸款也屬其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