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做出來了,貸款在婚後下來的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前個人買的房,婚後房產證才拿到,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定了啊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誰付的首付,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個人財產,雖然婚後共同還貸,但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照另一方還貸的數額進行補償,這就是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
② 婚前買房的貸款是否是兩人共同債務
按照新修訂的婚姻法的規定,判斷夫妻共同財產的標准就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時間標准.即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存在貸款情況的,則該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為一方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債務自然也是共同的了.
在這里還要強調一點的是,這種共同財產是以辦理結婚登記時間來確定的,而不是誰還款,誰出資.也就是說,即使婚後只有一方償還貸款,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該房屋的婚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③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是共同債務嗎
如果住房是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又登記在一人名下,住房產權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產權屬於一人所有,對方可以得到自領取結婚證起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領取結婚證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④ 婚前前借錢買房,屬於共同債務嗎
結婚前,父母借錢給兒子買房子,要離婚,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清楚結婚前買房子,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嗎?如果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這個房子屬於自己兒子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由於您的情況不清晰,無法給您准確的回復。您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比如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兒媳婦名下,還是兒子和兒媳婦名下。比如房子是一次性付款,還是銀行貸款按揭。比如借款是否寫了借條,等等。
⑤ 婚前男方為買房的借款,婚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他個人債務 ~~ !
您好,屬於共同債務,因為這筆前是用作你們共同的生活用的,應當視為共同債務。
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去法律jiao育wang的論壇上在咨詢。
⑥ 婚前男友有貸款買房和信用卡欠費,婚後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1、婚前所欠購房貸款和信用卡欠款,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但如果婚前負債用於婚後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女方也有義務承擔還款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