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共同貸款,如果房產證上面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2、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即使房產證上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Ⅱ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只登記在一人名下,這屬於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購買的房屋,雖然登記在一個人名下,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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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即使是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房產一人名字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夫妻房產辦產權證都需在場,工作人員稱一人辦即可:
說好了婚後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但是媳婦卻不巧出差了,要獨自去辦房產證的胡先生感到困擾,「我們買的是新房子,我之前聽別人說,如果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辦房產證的時候雙方就都要在場。如果有一方不在場,那另一方就要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現在我媳婦不在本地,我可怎麼去辦房產證啊?」
近日,胡先生撥打沈陽晚報、沈陽網新聞熱線96009向都歡瑩咨詢,「不知道我聽到的這個說法是否准確,沈陽真有這樣的規定嗎?」
胡先生的問題確實挺棘手,都歡瑩請教了沈陽市房地產交易登記權屬中心窗口服務人員王先生,他笑著說,胡先生可以一個人來辦理,不需要妻子到場。
如果房產證上要寫兩個人名字,那麼胡先生需要帶著夫妻雙方的身份、結婚證、維修基金收據、購房合同就行了。
「胡先生買的是新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還需要開發商到場,如果開發商不能親自到場,就需要開發商向代理人寫一份委託書。
從今年年初開始,購房人和開發商可以互相委託辦理房產證,只要一方拿著另一方的委託書到場就可以了,十分方便。」
另外,王先生還提醒說,平時辦事的「高峰時段」是上午,建議胡先生選擇工作日的下午或者周六去辦理房產證,「錯峰」辦理更快捷。
遼寧登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譚德明介紹,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後買房,如果雙方有約定,那麼房產歸屬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將作為夫妻共有財產。
Ⅳ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子證上不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子程序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憑購房合同才能辦理貸款和房產證,否則就不能,希望對你有幫助。
Ⅳ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你好
你好朋友,這種情況在兩個人協商,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沒有問題,不過以後若是離婚之類的,那麼肯定要吃虧,這個口說無憑。既然是婚後財產,那麼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上,這是對彼此都有一個保障。如果有一方同意,只寫一個人的,當然沒問題。【回答】
買房時是兩個人的名字,備案合同也是兩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證沒辦理呢,我想辦理房產證時寫一個人名字,這樣可以嗎,房子是貸款買的【提問】
只要你們二人同意,就沒有問題,房產部門不會參與【回答】
需要貸款還清嗎?【提問】
當然需要還完貸款,拿到房照以後才可以,現在一切手續要在銀行才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