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婚姻期間抵押貸款購買房產離婚後怎麼處理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往往涉及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離婚問題,訴訟離婚還有自己的離婚程序和條件,掌握這些法律知識對於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來說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對這些常見的離婚問題及解決辦法作了詳細介紹。
夫妻婚姻期間抵押貸款購買房產(夫妻雙方共為產權所有人),現雙方已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是協議離婚,可將分割財產的協議和男方辦理房產轉移的委託手續到公證處作個公證。
有夫妻婚姻期間抵押貸款購買房產後離婚的具體案例的話可以詳細的講解一下會比較好理解。
在離婚離婚 案件中,了解離婚程序、正確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對於離婚案件當事人獲取離婚賠償和維護自己爭取自己權益十分重要,離婚欄目對常見的離婚問題及處理方法作了詳細的介紹,另外還有離婚辦理手續和離婚協議書的範本等信息,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方法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協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一般都是平均分配。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的不動產屬於共同財產,如果以個人財產買的屬於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夫妻共有財產抵押貸款離婚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3. 婚後辦理抵押貸款,離婚是應該怎麼處理
第一,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4. 房產用於辦理抵押貸款後,夫妻雙方離婚,房產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如果房產用於辦理抵押貸款後夫妻雙方離婚,房產的問題的處理則要慎重決定了。但不管怎麼說,都是建立在客觀公平的基礎上進行的,不管是自己協商還是起訴解決,都會有一個公正的結果。
不過,走到離婚這一步,確實是夫妻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一個結果,這也違背了兩個人結婚的初衷。但是既然要離婚,就要干凈利落,不能拖泥帶水。所以說,在財產的處理上,在客觀公正的前提下,雙方還是平心靜氣的解決,以實際的情況去劃分財產,不要做無謂的爭吵和糾纏,這是沒有意義的事情。如果萬一解決不了,就只能走法律流程,這也是一個公平公正的流程。所以說,既然是離婚,就好聚好散,不要因為一些不要必要的事情而撕破臉皮反目成仇,和平結束也是對雙方感情的一個交代。
5. 離婚前房子與夫妻共同財產抵押的離婚後這么辦
共同抵押屬於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屬於共同房產可以分割。協商或者訴訟到法院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6. 已抵押的房產,離婚時又該如何分配呢
夫妻感情破裂,財產分割的最大問題多是房子。通常在房價巨高的情況下,大家都會選擇按揭購房,但一旦離婚要把房子分給另一方,這房子還在銀行抵著呢,怎麼過戶?還有不少人把房子做了抵押貸款,這種情況下,如何合理分配?本期嘉賓: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 李煦燕 律師已抵押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林女士問:婚後夫妻共同購買房產一套,房款一次性付清並拿到房產證。房款男方出三分之二,女方出三分之一,但房產證只寫了男方的名字,無證據顯示女方有交款(女方直接將錢給了男方),房產於2008年入住。2010年,男方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得15萬元為期10年的貸款,女方也在銀行簽字同意。請問,若離婚,該房產如何處置?女方想將房產變賣拿一半房款,銀行的抵押怎麼辦?如男方說15萬貸款已用完能否申請拍賣後還銀行貸款? ◎李煦燕律師答復:該房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因無特別約定,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是否交款及交多少款並不影響其享有房產共有權。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就你所述,因為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所以女方並不能直接對該房產進行變賣。特別是房產目前設定了抵押。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抵押財產。由於抵押貸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財產償還銀行貸款後,才能處置房產。至於是賣了房子分錢還是把房子留給哪一方,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通過法院裁判。
7. 夫妻婚內共同抵押貸款,離婚該怎麼分配債務
夫妻婚內共同抵押貸款,離婚時債務也應該平均分配,就像共同財產一般,夫妻在離婚的時候也是要平均分配共同財產的,債務自然也一樣,這是對於婚姻法中夫妻在離婚時所持有的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一個合理的規定。
所以說,既然是夫妻婚內共同抵押貸款,所得的貸款也是共同使用的,那麼離婚的時候肯定要共同承擔起債務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