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不是,婚前貸款只是婚前一個人的債務,兩個結婚後產生的債務屬共同債務,當然兩個人好,也不需要分誰的債務。
⑵ 夫妻雙方一方有婚前個人房產有貸款嗎
一、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如為全款購房或貸款已還清,屬於首套房;如果沒有還清貸款,是屬於二套房的。
二、二套房的概念: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三、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⑶ 夫妻婚前一方有貸款未還婚後另一方還可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嗎
肯定可以做。 信貸誰申請查誰的徵信 和你配偶沒有多大關系的, 順帶提醒一下大多數信貸要求配偶或直系親屬知情,
有問題在追問我,希望採納,謝謝
⑷ 新婚姻法疑問,關於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款
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否則法院判決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⑸ 關於婚前貸款買房結婚後財產問題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 毫無疑問 這個房子屬於你個人財產 而不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你是在結婚前買的房子 而且你父母答應用他們的錢幫你付清貸款
所以和你的配偶沒有關系 而且你的配偶在整個房子購買的過程中並沒有履行出資義務 所以和他沒有任何關系
如果將來離婚要分割財產的話 房子屬於你個人單方財產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但是如果你們有約定 說到時候離婚時候房子歸誰所有或者約定了分割的比例 那按照約定來
⑹ 婚前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如果是婚前債務的話,那麼夫妻一方是沒有必要進行傳喚的,如果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將雙方共同的財產分割清楚就可以不用替對方進行償還,也沒有這個必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⑺ 夫妻雙方結婚前各有一套房貸,現想再貸款買房,有什麼辦法嗎
有的城市第二套停貸,有的城市第三套停貸,你這種情況,家庭計算已經兩套貸款,再貸款買房走商業貸款是不可能的。
假如有公積金且沒有用的話,可以用!
要麼就賣一套房子,還完另一套的貸款,就可以再貸款買房了!
⑻ 關於婚前個人房產婚後作抵押貸款投資的問題
房產屬於個人財產,投資收益或損失屬於共享財產和共負債務,婚後取得收益一般都屬於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