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買房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資,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房子只有男方名字,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補償女方婚後一共還貸的一半跟房子升值的部分,同時女方也要補償男方女方另外房產婚後還貸總數的一半,跟房子的升值部分
Ⅱ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能共同還貸嗎
1、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那麼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2、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屬於借貸關系,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債務你們平分。房產貸款你們平分,房產升值你們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證據,房產全部為夫妻共有,所以財產全部均分。
Ⅲ 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交首付 並還貸。如何體現贈予關系
房產登記對方名下,而且又不願意放棄,就無法提現是對你個人贈予
婚後父母購買,只登記你名下,屬於對你個人贈予
可以你們寫借條給父母,父母出資和還款都屬於你們借款,萬一離婚,借款各還一半
如果能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寫明房產屬你個人財產也可以
或者是房東登記父母名下,只是借你們住,這樣所有權歸屬將來沒爭議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Ⅳ 婚後雙方父母一起出資付首付買房子,剩餘我們倆個共同貸款還月供,房產證上只寫自己的名字,屬於誰的財產
這個有法律規定的,關鍵看你們兩口子還有雙方父母之間是怎麼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你們雙方的父母分別出資付的首付款,雖然房子登記在你個人名下,但仍可認定為你們夫妻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屋的產權,離婚時應對房屋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然後按照當時父母出資的比例來進行房產分割。
目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已正式出台,對於夫妻婚前購房以及父母贈與等問題,做出了新的解釋和規定。如果有疑慮,建議你們對結婚購房或婚內財產作出明確約定,以避免日後糾紛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Ⅳ 婚後買房,父母交首付和還貸款,這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只寫了你一個人名字,你能證明首付是你父母出的,貸款是你父母還的,你跟你配偶一分錢都沒出過,那不算夫妻共產
如果你們出了錢了,哪怕很少,又或者寫了雙方的名字,算夫妻共產
Ⅵ 婚後買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中其中一個不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了屬於被贈與的一方所有;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處理或者有法院判決。
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婚後父母首付共同還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婚姻法》
Ⅶ 新婚姻法 婚後買房 男方父母出錢首付,小夫妻共同還貸,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 婚後買房 男方父母出錢首付,小夫妻共同還貸,、
只寫男方的名字的話,但是男方父母能證明房子首付是他們出的。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共同還貸的,屬於共同財產
、
如果房產證寫男方父母的名字,是父母的財產,不算小夫妻的共同財產了
假如男方有私生子,將來私生子有權利繼承現在有男方名字房產證的產權
Ⅷ 婚後父母出首付買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回答:如果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還貸款,此套房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夫妻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處理。
溫馨提示:就房子問題建議您與對方進行協商並簽署相關協議,以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協議內容可以考慮約定一些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一些財產為個人財產。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有: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八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Ⅸ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房產證寫男女雙方的名字,貸款兩人共同還。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後父母出資首先要明確是給自己子女還是夫妻雙方的?給自己子女應該有憑據和贈與的證明(如公證),如果不能證明又寫了雙發的名字,則視為給雙方的贈與了。不管是贈與還是借款,都需要書面憑據,但借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