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男方父母拿首付,婚前貸款買房直接寫雙方的名,怎麼操作
住房婚前簽署合同支付首付,又是女方一人名字。所以,住房產權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女方一人所有,
女方需要歸還男方爹媽婚前出資款項,
女方需要支付給男方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可以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手印,一式三份,兩人一人一份,民政局備案一份。
如果有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依法起訴維權。
⑵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離婚分配問題
由於是男方的婚前財產 但由於事後加上了自己妻子的名字 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還有男方父母的名字 性質就變了 屬於家庭財產 管理就嚴了 第一房產人是男方 第二房產人是父母 和妻子 離婚是會根據 人數加一男方兩份 其他人一人一分 這指的是房子的價值
⑶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
婚後共同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應補償女方所還貸款一半。
⑷ 結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子,我們還貸款,算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婚前男方首付的部分的房產價值歸其所有,由於婚後雙方用共同財產還貸,共同還貸所取得的房產價值為共有財產。因此該房產男方所佔的份額大一些,女方份額少一些。
⑸ 婚前貸款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支付婚後由男方及男方父母還清如果婚後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有。
婚前部分,女方肯定是沒有權利來主張的;但是婚後,男方本人的工資收入,屬於共有財產,這部分還貸的工資,你有一半。
⑹ 婚前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辦
如果不加名就與其無關,如果加名就有對方份額在內,離婚不離婚也有她一份,
⑺ 婚前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辦
一.如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一方所有,可以進行協議處理;不能進行協議處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⑻ 婚前男方買房,男方父母首付,婚後男方還房貸,房產證寫的男方名字
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產歸男方所有。
⑼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用女方名字按揭貸款買房子,房貸由兩人還,
只要男方父母能證明首付房款是自己出的,如銀行卡轉帳證明,根據婚姻法:婚前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的規定,是應該也是可以拿回自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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