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婚後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我自己一個人的名字,是單獨所有。請問這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與房產證上名字無關,不管你的房子是什麼時間賣的,如果沒辦結婚證買的房子就是婚前個人房產,如果是辦了結婚證之後買的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夫妻貸款買的房子可以變成獨有嗎擴展閱讀:
《婚姻法》對夫妻一方財產的規定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Ⅱ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怎麼做能變成共有的
你好,根據我國物權法、婚姻法等相關規定,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產,一般會認定為購買方的個人財產,將一方個人購買的房產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方法:
一、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
這種情況,雖然房產證是婚後取得的,房產性質還是個人財產。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兩個方法:
1、是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做一個增加共有人的變更登記,也就是俗稱的房產加名;
2、通過婚內財產約定協議,但注意這個協議不能以離婚為條件。
二、一方婚前貸款買房。
這個情況不分婚前婚後取得房產證。一般來講和銀行貸款,銀行會將房產做抵押登記,借款人無權變更住房產權所有人姓名,不能辦理抵押轉讓買賣,加名字等手續。辦理加名前需要還清貸款,拿到房產證解壓,注銷他項權證,才可以辦理變更。還有一種就是婚內財產協議,約定房產給一方,沒過戶也有法律效力。同樣,這個協議不能以離婚為條件。
望採納,謝謝。
Ⅲ 夫妻共同按揭一套房,離婚時可不可以轉成一個人的
可以的,房子轉給一個人是屬於財產分割,按揭貸款轉給一個人是屬於債務分割,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了的由法院裁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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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主張,法院裁定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夫妻雙方債務主張,法院裁定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Ⅳ 我和老婆結婚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產權人寫的是我老婆獨有,這樣是不是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後的財產,只要沒有約定的話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的。這個只是在最後如果出現危機了,分割財產的時候,把房子判給女方的機會大些。從你所說的,這個房子是屬於夫妻雙方的。
Ⅳ 婚姻存續期間,由一方單獨買房變還貸款,能是一方獨有嗎
1. 如果夫妻之間有書面協議約定此房歸一方獨有,而且房產證上也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可以算一方獨有的個人財產。
2. 如果是婚後收入購買,而且雙方沒有書面協議約定歸一方所有:即使房產證只在一方名下,只由一方出資,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3.以下法律規定供參考:
(1)《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Ⅵ 夫妻共有房產怎麼變單獨所有
有以下3種方式:
1、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經過公證,這樣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
2、把錢給父母,例如:婚後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給女方買房,寫女方的名字,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這種情況下,即使婚後買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前提是以女方父母名義購買房產,然後贈與給女方這樣來操作。購買行為是女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然後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就是女方。這種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房產贈與的稅費比較多,或者父母可以立遺囑,過世後,房子歸女方繼承,房產繼承稅費比較少。
3、《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Ⅶ 夫妻共同房產可以改成一個人的嗎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夫妻倆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房管局,咨詢辦理夫妻住房更名手續,重辦一方名義房產證,就可以辦理。
Ⅷ 夫妻雙方按揭的房貸可以改為自己單獨的嗎
你好!夫妻雙方按揭的房貸可以改為自己單獨的嗎?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如果是夫妻雙方接揭的房貸,不可以改為單獨一人,還應該是夫妻的姓名,畢竟是夫妻雙方共同按揭的。祝你開心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