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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向外借款稱為貸款人可以嗎

發布時間:2021-10-28 07:47:07

⑴ 民間借貸有規定一個人可以向多少人借款嗎

當然可以。民間借貸是一個基本的民事合同行為,在民事合同行為中,遵循雙方意思自治原則。
因此,只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協商一致,且不違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向什麼人借款,向多少個借款,這都是合法的。

⑵ 公司能否成其為個人對外借款.

1、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又明確規定了幾種應當認定為無效借貸的情形: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以上規定為無效的幾種情形,都是企業涉嫌非法集資和發放貸款。
對於一般的借貸案件,法院會按照自願、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貸。
個人與企業間的借貸關系,約定的利息在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以內,且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可被處行政、刑事責任。 吸收公眾存款和發放貸款都是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法律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如果企業想向社會公眾籌集經營資金,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否則,即為非法,行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3、企業與企業之間貸款,當前被貸款通則所禁止,且有明確的行政處罰,雖然該規定僅是行政規章、且不合理,但仍有法律效力。
4、企業和企業之間借貸的模式,可以調整為下列模式:
1)通過銀行委託貸款。這就給銀行增加收入。
2)企業之間簽訂合作協議,一方支付另一方誠意金或YU付款,約定一定期限無合作進展則退款,退款加利息-這其實也相當於回購條款。這是假合作;真借款。
3)通過個人轉借款。企業A把款借給個人甲,甲再借款給企業B。企業B對A承諾提供擔保責任,確保甲不向A還款時,B直接還款給A。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部分條例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⑶ 什麼叫貸款人,和借款人有何區別

企業及個人在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中,銀行給企業借貸記賬是結算賬戶,借款人,貸款人之間的區別,關鍵看是資金來源,如果是銀行把你的存款通過虛貸,利用貸轉存【借款借據】平賬,這個時候企業單位是借款人?銀行是貸款人?是不是將企業單位的存款變為貸款,銀行借款,借企業單位的錢再貸給企業單位直接轉存,那麼,這個時候企業單位要清楚知道自己在銀行應該是有兩筆存款,也就是說這時銀行借款負債一筆,企業存款債務一筆,同時銀行有兩筆存款,一筆是借款後實有資產負債,一筆是貸給企業的存款,既是銀行債權又是銀行債務。實際上就是一筆單位實入資金,銀行通過貸轉存【借款借據】把他變為2筆資金使用,既然是兩筆,其中有一筆是空頭,那麼最終這筆空頭的資金如果是給企業單位記賬為貸款,企業單位還款這筆空頭,是不是原來那還有一筆實有存款資金就是單位在銀行裡面存著。部分銀行網點採用這種方式套用企業單位存款做為理財資金使用,企業單位及個人是很難發現其中存在的風險,一但被銀行內部管理不嚴造成的員工挪用企業單位存款資金損失,發現既晚,銀行單位司法難管。
企業;上面銀行貸轉存【借款借據】方式將企業存款變為企業債務,銀行債權,銀行等於是空手套白狼,將你的存款用一紙借款憑證變為他的資產和債權,存款是銀行的了,企業單位用錢貸款使用,黑天霸,楊白勞。
企業財務人員為了竊取企業貨幣資金,將企業應收貨款記賬為應付帳款或預收賬款是同一個道理,也是先將錢拿走,再編造預收賬款或應付帳款記賬,後面再竊取企業銷售收入還款填補空頭。

⑷ 借款人和被借款人怎麼稱呼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被借款人是指借出錢款的那個人;

借款人的限制信息:

1)借款人不得同時向同一轄區的貸款人的不同分支機構分別借款;

2)告知義務。借款人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有關生產經營的情況,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虛假的生產經營資料借得與自己的償還能力不相稱的借款,影響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3)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的投資,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少數情況之外,我國公司法和有關企業法和企業登記制度都明確規定,當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業(包括作為公司企業的股東),必須要有法定最低限額的注冊資金,在登記時,這些資金須附上有關銀行及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

4)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方面進行投機性的經營活動;

借條和欠條聽起來感覺表達的意思都是一樣的,但是其實二者還是存在很大的區別的。

1、訴訟時效不同:

欠條的訴訟時效性只有2年,而借條的訴訟時效卻可長達20年。

2、適用原因不同:

借條一般用於借貸的情形,而欠條則可用於買賣、借貸、租賃等。

3、訴訟時效起算點不同:

(1)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2)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⑸ 個人往外借款的有嗎

建議您通過銀行渠道辦理個人借款。若您持有招行一卡通,可登錄手機銀行,點擊「我的」-「全部」-「貸款」-「我要借錢」,通過此界面嘗試查看是否有「閃電貸」申請資格。如有,可嘗試申請。
【溫馨提示】若不能申請,建議可根據貸款用途申請房貸、車貸、消費貸等,此類貸款專款專用,直接支付給交易對手方,無法借出現金。

⑹ 個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嗎

對於企業向個人借款的合法性問題,歷來就存在爭議,並且因個人對其理解程度也存在不少區別,所以在判定此類借貸的合法性時也有很大空間商討。不過一般情況下,由於企業作為出借方與個人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只要借貸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該借貸行為一般應認定為有效。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1、企業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出借款項的行為,因其違反《商業銀行法》關於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屬於金融業務的法律規定,故該出借行為屬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應認定無效。
2、企業向名為個人實為企業的借款人出借款項的行為,違反有關金融法規以及最高法院法復[1996]15號《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的批復》的規定,屬企業間非法借貸行為,應認定無效。
3、公司違反《公司法》第116條的規定向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的行為,應認定無效。審理中應注意審查公司以支付報酬等形式向上述主體提供資金的行為是否屬《公司法》第116條所禁止的借款行為。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行為。

⑺ 銀行貸款和個人借款有什麼異同

法律疑惑:在你向銀行貸款時,銀行一般都需要你簽訂書面的合同,但向其他人借款時,也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嗎?如果簽了合同,銀行卻不放款了,你有權要求銀行放款嗎?如果和個人簽了借款合同,個人卻不借款給你了,你有權依據合同起訴他嗎?如果借款時,在利息方面沒有約定清楚,那你該不該支付利息呢?典型案例:(1)個體戶王強為了擴大自己的生產規模,就向該縣的農村合作社中請貸款50萬元。在請農村合作社的主任飽餐一頓後,合作社主任欣然同意,雙方說好過幾天便放款。過了幾天,王強前去合作社提款,卻被合作社告知,他們因為近期借款的人太多,所以資金有些緊張,不能再給王強放款了。王強不同意,仍然軟磨硬泡。合作社無奈,勉強同意貸給他50萬元,但又聲明,因為現在合作社資金緊張,需要將王強貸款的利息5萬元提前扣除,扣除利息後剩餘的45萬借給王強使用。在這個案例中,合作社的做法有哪些不合法之外呢?(2)馮大年為了和胡小霞結婚,便提出向鄰居郭冬冬借5萬元錢。郭冬冬口頭答應後,雙方還簽訂了書面的借款合同。過了兩天,馮大年過來找郭冬冬拿錢。郭冬冬卻又不想借了,馮大年說,咱們合同已經簽了,你如果不把錢借給我,我就告你。郭冬冬說,隨便你告,我就不借。於是,馮大年就將郭冬冬告上了法庭。於此同時,馮大年的好朋友張曉武借了5萬元給馮大年。後來,張曉武要求馮大年還錢並且支付利息。馮大年卻稱,我們當時沒有說利息的事情啊。張曉武卻道,借錢哪有不要利息的,這個不用說你也應該知道。於是,雙方因此又鬧上了法庭。那麼,馮大年能打贏那一場官司呢?律師說法;在案例(1)中,合作社的做法有這么幾個不合法的地方;一、合作社當與王強簽訂書面的貸款合同。沒有簽訂書面的貸款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的。二、合作社應該按照自己承諾的日期進行放款,沒有按照約定日期進行放款,也是一種違約行為。三、合作社不能將利息沒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扣除的話,雙方實際上是變更了合同約定的貸款數額,即將50萬元變更為了45萬元。
在案例(2)中,馮大年可謂是官司纏身。一邊是原告,一邊又是被告。
在他和郭冬冬的官司中,他是無法勝訴的。因為公民之間的借款合同,不是從簽訂書面合同時就生效了,而是要等到借款人實際提供借款時,雙方的合同才算是生效。由於郭冬冬沒有提供借款給馮大年,表明他並不想使雙方的借款合同生效。既然借款合同未生效,那麼馮大年當然也不能追究郭冬冬的違約責任了。
而在馮大年和張曉武德訴訟中,法律是會支持馮大年的。因為公民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同於公民向銀行的借款。一般來說,公民之間的借款,大多具有友情幫助的非盈利性質。除非雙方在借款時明確約定了利息,否則,法律推定雙方之間的借款是無息的。在本案中,馮大年和張曉武在借款時沒有就利息問題進行約定,應當是按照無息借款來處理。張曉武德說法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條 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⑻ 貸款什麼意思什麼條件的人可以貸款

貸款就是你向銀行或者金融公司借款,但是是要收取利息的,他們也是靠著利息來掙錢的,一般如果你工作穩定每月有固定銀行流水、有汽車或者房產證明、個人信用良好的話都是可以貸款的,如果你名下有車可以到恆昌好車申請汽車貸款,他們門檻較低、放款也很快,你可以詳細了解一下

⑼ 個人可以向銀行借貸款嗎

個人能在銀行貸款五萬,申請個人貸款5萬如下:

方法一:信用貸款

借款人在信用良好收入穩定的情況下,每月收入達到五千元以上,想要貸款5萬元一般可能性比較大。

方法二:抵押貸款

如果個人信用較差或者收入不購穩定或者收入比較低,但有相應的抵押物做抵押的話,可以申請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必須要有相應的抵押物做抵押。

(9)個人向外借款稱為貸款人可以嗎擴展閱讀:

申請個人貸款的基本條件

1、個人資質要達標

貸款機構受理貸款申請後,會從借款人的房產、收入、職業、信用、學歷等方面綜合評定貸款資質。其中,財力、職業、收入都是重要的評判標准,一般來說國企單位員工、公務員等較易獲批,這類人群也常被貸款機構視為 優質客戶 。

2、貸款資料要完整、真實

申請個人消費貸款,借款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收入證明以及其他有效財力證明等,這些資料最好在貸前准備好,並且要真實可靠,切忌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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