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方已經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另一方要買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
對夫妻而言,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以一方名義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
因此,若夫妻一方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另一方又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就等於對同一對象實施了兩次放貸行為,這種行為是禁止的。
而且,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規定,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如果其中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不能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所以,夫妻不能分別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
(1)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算夫妻共有嗎擴展閱讀:
根據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而2010年,有關部門出台的文件要求,實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嚴禁三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根據新政策,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據業內人士介紹,這些中間費用一般占公積金貸款總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達千分之八。
假設繳存職工申請到10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取消4項收費,意味著最高可節省8000元。劉洪玉說:「這些中間費用涉及不少中介機構和人員,現在一下子取消4項收費項目,可見政策力度很大。」
當前,各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發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對貸款條件要求過嚴,住房貸款發放率較低,影響了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為此,新政策提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⑵ 用住房公積金買房房產證能夫妻共有嗎
房產證,是按照購房合同簽署的名字,做房產證的。貸款一批下來,合同就不能更改。如果要寫兩個人,也要等到貸款還清,去做公證什麼的。或者對方贈予你一半。
⑶ 夫妻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使用兩個人的公積金嗎
如果而夫妻雙方有公積金,可以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
夫妻雙方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2、戶口本: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3、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4、購房合同
5、結婚證
6、首付款收據
1、2、5、6、全部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二,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1、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3、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⑷ 婚後男方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配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包括公積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所以就算離婚也是可以分的一半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算夫妻共有嗎擴展閱讀
案例:
汪女士和章先生結婚後在北京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由於章先生經濟上比較困難,30萬元的首付款都是汪女士支付的。因為汪女士不具有購買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故房產證辦在了章先生的名下。現在汪女士起訴離婚,要求法院將房產判歸自己所有。章先生同意離婚,但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因為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自己的名字。
法院認為,雖然汪女士支付了房子全部首付款,但是把房子登記在章先生名下是在以自己的行為表示個人財產出資對對方的贈與,所以涉案房屋按雙方共同共有財產處理。
婚後購房,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處理後再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個人財產處理。如果房子在雙方或對方名下,那個人財產出資行為視為對對方的贈與,整個房子按共同財產處理。
⑸ 婚後買房,只用男方公積金,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男方出錢買房,除非能證明是婚前財產購買,否則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⑹ 夫妻二人可以一起用雙方的公積金貸款購房嗎
可以。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是可以用兩個人的公積金的,可以一起去申請公積金貸款。而且夫妻雙方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能夠申請到的額度是要比一個人申請獲批到的額度高上不少的。當然還是有最高額度限制的,只是各地的規定都不同而已,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限制也不同。
夫妻雙方要申請的帶上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或居住證明以及購房合同,首付款證明,雙方的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材料去銀行櫃台找工作人員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再將表和資料一並交給工作人員即可。
(6)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算夫妻共有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公積金基地處理的現金大額提早還款事務適用於償還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公積金有些。假如貸款人手頭有活動資金,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充足,又有還款需求的,引薦挑選此種還貸方法。
1、處理請求貸款當時無逾期,且處理日期不為還款日當天。
2、現金大額提早還款沒有時刻、次數、金額約束。
3、只需將現金存入銀行代扣賬戶內,處理時帶著身份證到公積金基地貨台處理即可。如需代理,需求代理人帶著有用身份證和主貸人身份證。
⑺ 用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讀者問:我與吳某是大學同學,畢業後我進了國家事業單位,他進了一家外資企業。婚後不久,我們以按揭方式購買了一處76平方米的小兩居住房,產權證上寫的是雙方的名字。為了少繳納一點利息,就用我的公積金辦理了貸款,貸款期限為30年。後來,他在我們結婚第7年和同事玩起了辦公室戀情,甚至發展到同居的地步。我決定與他離婚。請問,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律師解答:你作為國家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享有住房公積金福利,從表面上看,住房公積金是你的個人財產。實際上《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各種福利性收入、補貼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更加明確: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此可見你用夫妻共同財產——住房公積金辦理貸款取得的房子當然算夫妻共同財產。不過,根據《婚姻法》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遭遇背叛的你對離婚沒有過錯,可以要求取得房子的大部分甚至全部產權作為損害賠償。只要你能證明吳某和別人同居,他做了錯事還想平分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