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人死了,可以向他父母要嗎
1、向死者的配偶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間存在婚姻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從死者遺產中償還。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麼死者生前的債務應由其他繼承人負責償還。因此,你還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及家庭成員在繼承的財產范圍內清償死者債務。
3、其他人願意償還的,誰願意誰還
B. 若貸款人因病去世其父母需要負責什麼責任
若貸款人因病去世其父母只要不是貸款擔保人就不需要負責,但貸款人個人名下的財產在貸款沒還清之前,其父母是無法享受的。
C. 貸款業務中借款人死亡,其貸款其妻女,父母有義務償還嗎有明文的法律規定嗎
1、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借款人死亡,如果借款沒有明確為個人債務,而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經營生意等,可按夫妻共同債務向其妻子主張,但不能向子女主張。
2、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按照繼承法規定,妻子與女兒只有在繼承了死者的遺產的情況下,才可要求他們在繼承的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如果他產放棄繼承遺產或者沒有遺產可繼承,則能向他們主張償還。
D. 借貸人死亡,其配偶或父母需要繼續償還債務嗎
其配偶需要繼續償還債務,但父母和子女不用
E. 在銀行貸款人死亡,沒有財產沒有結婚,會讓父母來嘗還嗎
在銀行貸款人死亡,即便沒有財產,沒有結婚,那麼,貸款人的父母也應該承擔還款義務,因為貸款是需要財產抵押和父母擔保的。
F. 貸款人死了他的父母需要償還債務嗎
有義務,他們是他的監護人。
G. 貸款人死了、人家陪的錢在他父親手中、這錢該誰他父親還嗎
借貸款時誰簽的名,貸款由誰負責償還,貸款人的父親沒有替自己兒子還貸款的義務。
H. 銀行借款人(單身)死亡後,銀行欠款需要父母及兄弟還嗎還是超過多少額度需要父母及兄弟還謝謝!!
你好,如果繼承了財產需要以繼承的財產為限度償還。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