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剛離婚,可以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一、符合條件即可辦理,員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和存在離異沒有直接關系的。依然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買房。公積金辦理貸款條件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 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二、借款人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
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三、二手房使用公積金辦理貸款,具體流程如下:
借款人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1)夫妻離婚後會影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2015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條例》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一、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⑵ 離異後公積金貸款買房有什麼影響么
如果離婚前夫妻雙方沒有辦理過公積金貸款,離婚後任何一方在購房時可隨時申請公積金貸款。
如果離婚前辦理過公積金貸款,離婚後需要先解除連帶還款責任(具體手續可到當地公積金中心辦事窗口咨詢一下),然後無責任一方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了。
另外,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需要連續足額繳納公積金6個月以上。貸款額度和貸款年限還要看當地公積金中心的具體規定。
⑶ 離婚後對方的貸款會不會影響我買房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貸款
離婚後法律上是沒有關系的,對方的貸款是不會影響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的。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⑷ 離婚後女方還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同時需要符合貸款的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⑸ 夫妻雙方離異之後還影響房貸嗎
成年人單身,只要名下沒有登記房產,之後購買的第一套房子就算是第一套房,
成年人已婚,只要夫妻雙方名下都沒有登記房產,之後購買的第一套房子就算是第一套房,
所以很多地方假離婚,把現有房產全部轉到夫/妻名下,然後妻/夫再購買房產再復婚以規避政策約束。
認定是否首套房買入,是以家庭為單位,認房認貸款。
家庭是指夫妻倆和未成年子女,三方。
如果家庭成員名下都沒有住房備案登記在房管部門,三方名下都沒有貸款買房子沒有還清,那麼就屬於無房無貸,這種情況下以家庭成員任何人名義購買住房都是算作首套房買入。
所以,離婚後,只要這一方和同一個家庭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房無貸,再買房算作首套房買入。
⑹ 夫妻離婚後再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能算首套房嗎
如果名下沒有房產的算首套。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⑺ 後離婚,女方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的資料包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銀行賬戶、買賣合同、收入證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產為番禺區的房產,還需額外提供銀行流水;外地戶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者社保證明;有補繳情況的,要提供單位補繳證明,需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⑻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離婚後女方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如果未用女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話,符合貸款要求是可以貸款的,貸款利率是根據女方房產來確定的,如果名下有房產按二套房,無房產則按一天放計算。
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四項第一條關於貸款比例的規定: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60%。
2、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暫不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註: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和新購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權房產)名下擁有所有權的住房,並依據鄭州市住房信息聯網查詢單或房管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認定。
(8)夫妻離婚後會影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